1.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业绩要求: 2.1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额在3100万元及以上或单体建筑工程幕墙面积在2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工程施工业绩。 2.2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额在3100万元及以上或单体建筑工程幕墙面积在2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工程施工业绩。 2.3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项目经理的业绩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需体现项目经理的姓名,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可以重复。 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一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 2020、2021、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5.信誉要求: 5.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网页的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5.2 其他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021年1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出具承诺)。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要求: 7.1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2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内容应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由投标人出具承诺)。 7.3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 7.4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 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截图或报告,并加盖单位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