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自然**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广******厅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矿业权交易管理办法〉通知》(桂自然资规〔2019〕1号)、《广******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砂石土类矿产**净矿出让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1〕74号)及《**市国土**矿业权网上拍卖挂牌交易规则(试行)》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受出让人****委托,****(以下简称“交易中心”)通过**公共**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网址:http://ggzy.****.cn/hcggzy)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采石场”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和矿业权交易平台名称
(一)出让人:****。
(二)出让人地址:**县**镇地罗小区14排8号。
(二)交易平台:**公共**交易平台(**.**)。
(三)交易场所:**壮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
二、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采矿权名称: ****采石场。
(二)地理位置:****采石场位**安县**东南126°方位直距约8km处,**中心地理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东经108°9′36″,北纬23°53′17″,**行政区划隶属**县**镇管辖。**内西面的吞礼屯有农村道路通至板内屯、板内屯有村级公路直通兰堂村、兰堂村有县道通至都安县城、县城可通至G210,从**到都安县城运距约8 km,**交通运输条件较方便。
(三)出让开采的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四)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五)开采标高:+568.7米至+385米。
(六)**量:根据总体方案(勘查程度为普查),拟设**范围设计开采**量为3514.05万吨,根据矿石**量类型,控制**量可利用系数取1.0计算,则矿山设计可利用储量为3514.05万吨×1.0=3514.05万吨。按矿山开采回采率95%计算,则矿山可采储量为3514.05万吨×95%=3338.34万吨。生产规模:300万吨/年。
(七)出让期限:自颁发《采矿权许可证》之日起12年(含基建期1年)。
(八)**总面积:0.379平方公里;**范围18个拐点坐标如下:
2000大地坐标
X Y X Y
1、****866.972 ****5812.693 10、****185.844 ****6793.727
2、****233.491 ****5886.444 11、****130.822 ****6859.365
3、****033.860 ****6100.751 12、****995.404 ****6762.497
4、****060.780 ****6203.551 13、****960.514 ****6676.798
5、****184.515 ****6270.113 14、****896.883 ****6439.406
6、****231.370 ****6358.243 15、****706.817 ****6367.648
7、****303.596 ****6459.439 16、****586.713 ****6142.386
8、****250.671 ****6521.665 17、****599.310 ****6007.237
9、****291.688 ****6734.823 18、****885.002 ****5984.088
三、出让条件
(一)出让方式:本期采矿权为净采矿权出让,采用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即通过**公共**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ggzy.****.cn/hcggzy)在互联网交易。该采矿权出让不设底价,按网上报价最高且不低于起始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采矿权出让挂牌起始价为3965万元,增价幅度为20万元或20万元的整数倍,并出具保额为2000万的银行保函,保函受益人为****,保函有效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挂牌起始价不含税金、佣金、交易服务费、前期工作经费以及旧采矿权建设成本、土(林)地征(租)用、地面附着物等补偿,以上相关费用竞得人需按规定另行缴纳。
(三)根据《****财政厅 广******厅 ****总局****税务局关于明确**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有关事项》(桂财综〔2024〕22号)第二条规定,竞得人自愿一次性缴清的,可一次性缴清。如竞得人采取分期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首次征收比例为采矿权出让收益的15%;除首次征缴外,采矿权出让收益剩余部分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按年度分期缴清,均摊征收年限不少于采矿许可证有效期的一半,最长应于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到期前一年征收完毕。具体缴纳方式在成交后由竞得人与出让人协商确定。
(四)相关费用(不参与挂牌竞拍,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个月内需将以下前期费用缴至出让人指定账户):
1、****采石场矿开发利用总体方案编制费:18.71万元。
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费5万元。
3、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费6万元。
4、**范围内涉及到的土地、山林已租赁给****公司,但****公司和**镇兰堂村吞礼、****小组同意将**范围内涉及到的土地、山林转租给****用于设置****采石场采矿权,采矿权竞得人需将****公司已支付的土地山林租赁费****964.12元返还给****公司。
5、**范围内涉及到的部分土地、山林,****公司与权属人**镇兰堂村吞礼、****小组已谈好租赁价格,但未支付租赁费用,采矿权竞得人需按照****公司与权属人**镇兰堂村吞礼、****小组已约定的租赁价格支付租赁费用,待支付的租赁费用为****091元。
竞买人可以到****查看上述相关资料;如对上述费用有异议及疑问的,可在参加竞买报名前向出让人提出;竞买人签订相关报名文件后,视为对上述前期费用无异议。
如竞得人逾期不缴纳上述前期费用至指定账户的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已出让的采矿权,并列入《**市自然**领域社会诚信信用“黑名单”》,两年内禁止其参加**市内出让竞买活动。
四、竞买申请人申请范围及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公司、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次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竞买申请人必须具有良好企业信誉;有竞得履约能力和信用;无不良信用记录;没有被列入《**市自然**领域社会诚信信用“黑名单”》;在“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无列入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和失信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三)凡是在我市有过不履行采矿权人义务或者不履行《采矿权出让合同》的采矿权人或竞得人,不得参加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的竞买。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五、CA数字证书办理
竞买申请人在申请竞买本期采矿权前需办理数字证书,作为登陆交易系统的身份凭证。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1)、网上交易系统数字证书申请表(单位申请表+法人申请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并加盖公章);
(2)、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护照(验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验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印章采集页(单位公章及法人签字采集)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携上述材料至**市玉洞大道33****中心9楼B****服务大厅4号窗口即CA证书办理咨询窗口,或**市**区桂春路14号一楼(地铁三号线埌西站B出站口左侧步行10米)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方可办理数字证书。
邮寄办理(邮寄办理时限:收到材料齐全的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办结回寄)请寄到**市**区桂春路14号一楼(埌西站B出站口左侧10****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办证厅。收件人:窦娟;邮编:530200;收件号码:400-0771-110;客服热线及QQ号码:400-0771-110(以上材料模板自行下载附件2: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注:竞买申请人请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日期前,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
六、申请竞买方式和程序
竞买申请人登录交易系统应当详细阅读采矿权网上出让公告、出让文件等相关信息资料文件。如需要实地踏勘该采矿权的,可随时与****联系或自行踏勘。网上报名须如实填写竞买申请书和上传以下报名相关材料:
1.竞买申请书(填写报名资料信息);
2.现场踏勘声明(加盖公章);
3.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如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如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5.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如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6.信用信息:竞买人在“****银行”、“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出具的信用报告原件(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等);
7.《承诺书》(需加盖单位公章);
8. 银行担保:****银行出具的担保信息,****采石场保函金额为2000万元,保函受益人为****,有效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该保函明确申请人中标成为竞得人后,未能按出让公告履行责任或义务时,则担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额的违约经济责任;
《授权委托书》《承诺书》模板在附件1《出让文件》中请自行下载。竞买人必须保证所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如经查实上传的报名材料不真实为虚假材料的,取消其竞买资格,其公司(包括: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等)被列入《**市自然**领域社会诚信信用“黑名单”》,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七、网上挂牌相关时间及要求
(一)公告时间
自2024年7月4日8:00起至2024年7月31日17:00止;
(二)报名时间
自2024年7月11日8:00起至2024年8月12日17:00止;
(三)挂牌报价时间
自2024年8月1日8:00起至2024年8月14日17:00止;
(四)限时竞价时间
如报价人数达到两人或两人以上,将在挂牌截止2024年8月14日17:00进入4分钟的限时竞价询问期。
八、对出让采矿权异议的处理
竞买申请人对本公告、出让文件和出让采矿权现状有异议,应在公告期(2024年7月31日下午17点前****交易中心或****。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网上申请,即视为对本公告和出让采矿权现状无异议,对挂牌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愿意受其约束;若网上提交申请前未实地踏勘的,竞买申请人不得以不清楚采矿权现状或该采矿权存在瑕疵为由对成交结果及因此签订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需对自己在挂牌活动中的行为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九、风险提示
鉴于**现状及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挂牌须知中必须明确:
(一)截止2021年8月5日,拟设**范围设计开采**量为3514.05万吨,根据矿石**量类型,控制**量可利用系数取1.0计算,则矿山设计可利用储量为3514.05万吨×1.0=3514.05万吨。按矿山开采回采率95%计算,则矿山可采储量为3514.05万吨×95%=3338.34万吨,属小型矿床。
由于地质情况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出让采矿权**范围内的**储量和实际情况有可能不相符合。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储量风险,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需充分评估开发**投资风险,一旦中标并成为采矿权人,不得以矿产详查报告中的矿产**储量、矿石质量、开采条件及发生不可****机关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及变更矿种等要求。
如需要对拟出让采矿权进行现场踏勘的,请在挂牌公告期(2024年8月11日前)与都安******局联系。
(二)拟出让采矿权实行“净采矿权”出让,对**开发所需的矿产**开发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方面资料已由出让人负责编制,但林业、生态、应急和水利等部门相关审批手续尚未完成,仍需竞得人按照国家有关林业、生态、应急和水利等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理林业、生态、应急和水利相关审批手续,如因未能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三)竞得人必须按照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进行采矿生产,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爆炸物品管理、矿山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缴纳国家规定有关税费,若不按照矿山土地恢复治理土地复垦要求开展治理恢复的,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四)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竞得人须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并须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1年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及验收工作。未按期通过绿色矿山创建验收的,出让方即责令其停产整改,整改期间所有矿产品不得对外销售,整改验收完成后方可恢复开采及销售矿产品。
(五)拟出让采矿权实行“净采矿权”出让,**范围内涉及到的土地、山林、由出让人负责协调租用,赔(补)偿费用由竞得人支付,出现的相关土地山林纠纷由出让人负责解决。但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不含土地使用权,由出让人根据矿山开采用地需要提前完成林地指标调整,逐年根据矿山采矿生产需要解决用地用林指标,并协助竞得人优先办理用地、林地占用手续等工作。在未取得指标之前,竞得人不能违法违规用地用林。竞得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用地、林地占用手续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负责。
(六)竞得人在获得采矿权并办理采矿登记手续后,相关**道路的修建,生产生活用电、用水、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由竞得人自行解决。
(七)自采矿许可证颁发之日起,未按规定期限开展基础设施建设或投产后无正当理由停工或者停产连续满2年的。根据《**壮族自治区矿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管理部门有权注销其采矿许可证。
竞买人参与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活动,视为同意本条款。
本方案由****负责解释,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十、联系方式
**** 0778-****258 韦女士
****交易中心 0778-****718
报名咨询联系电话:0778-****258
联系地址:**市颐园路116号****大厅
十一、查询网址
http://zrzyj.****.cn/******局网)
http://ggzy.****.cn/hcggzy/ ****交易中心 **.**)
主办单位:****
交易服务单位:****
2024年7月4日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