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赖店镇罗峰村引水灌溉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 ******公司、**省****公司 、**省****公司 3家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县赖店镇;
项目规模:总投资约12万元;
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预算编制说明及工程量清单;
工期要求:1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参与小额水利工程投标企业需自主填报完善本企业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上信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实行施工到位承诺制(投标承诺函),更换赔偿义务(合同条款);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2024年7月4日****人民政府网和**县****委员会公告栏上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网上下载的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24年7月15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县****委员会。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人不接收投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2400元),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人交纳。(注: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方式递交的应使用密封袋密封完好(密封袋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授权委托人名字)向招标人缴纳,否则视为未提交保证金处理。投标人须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不对密封袋的完整性进行核验,投标人对密封完整性自行负责,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开标完成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缴交履约保证金并签订施工合同后无息退还。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人民政府网和**县****委员会公告栏上发布投标邀请书。
10.公告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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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县****委员会;
地址: **县赖店镇;
联系人/电话:傅先生/139****225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
联系人/电话:小朱/156****7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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