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
****(联合体成员:****集团有限公司) | **高新区新盛路32号 | 1,430,00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联合体成员:****集团有限公司)
C****9900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 **县五矿镇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示范工程后评估服务 | **县五矿镇污染治理与修复示范工程项目整治区域,项目后评估工作计划采集土壤样品1203件、农产品样品1188件、灌溉水样品30件、肥料样品30件和大气沉降(干湿沉降)81件,分3年进行,每年度完成采样及数据分析,并出具年度效果评估报告) | 通过对项目治理区域的土壤污染源开展监测,评估项目实施完成后的污染源头防控效果等 | 2024年至2027年期间,每年年底前均按本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县五矿镇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示范工程的2865亩受污染耕地的治理修复面积开展后评估工作 | 通过对项目治理区域的现场踏勘、走访调查,结合土壤、农产品等监测数据,评估耕地交付农民重新种植后的土壤环境及农产品质量变动情况等 |
宋德芬、罗厚玲、余付堂(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475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1,452,779.05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1,452,779.05
采购品目: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采购监督机构:****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1-****009
联系地址:**省**市**县竹都大道西段106号
采购计划号:511********200001026[2024]00125
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名称:****
地址:**省**市**县五矿镇府都街1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0831-****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丁春来 徐茂莲 陈丹舸 131****177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丁春来 徐茂莲 陈丹舸
电话:131****1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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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