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瑞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合山市北泗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项目(LBHSZC2024-C3-00337-GXRG)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泗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三十年试点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7.1” | 磋商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缴纳方式。 磋商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需足额缴纳。 账户名称:********公司 账号:216********34661831 开户行:****银行****营业部 相关要求: 1. ****银行转账缴纳方式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指定账户并且到账,****银行转账底单的复印件作为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资格审查文件中,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 磋商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缴纳方式的,供应商应将支票、汇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复印件作为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资格审查文件中,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3.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缴纳磋商保证金,其缴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备注: 1.磋商保证金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或者不按规定缴纳方式缴纳的,或者未足额缴纳的(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
2 |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1.1” | 9.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 删除该条款 |
3 |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 2024年7月5日09时00分(**时间) | 2024年7月10日10时00分(**时间) |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以上更正内容采购文件及公告涉及之处,均作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人民中路406号
联系方式:0772-****7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盛源路216号**市润林国际商务写字楼2栋 112号
联系方式:0772-****7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工
电 话:0772-****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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