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7月2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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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鄂尔****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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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地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基本情况 |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
1 | 大牛地气田DK13井区2024年开发项目 | **市**境内 | **** | ******公司 | 大牛地气田DK13井区2024年开发项目位于**市**境内。本次针对DK13井区盒1、盒2和山2段储量控制程度较低、邻井产能较高的有利储量区,部署综合调整井34口(其中水平井28口、直井6口),**19座井场(单井井场12座、双井井场3座、四井井场4座),水平井单井配产2.5-5.0万立方米/天,直井单井配产0.9-1.0万立方米/天,**产能4.2×108立方米/年全部为弥补递减产能;**采气管线53.66公里、注剂管线82.08公里,建设井场道路4.48公里;配套自控、通信、水保、消防等系统建设。截止目前,DK13井区天然气稳产产气量达到5.8×108立方米/年,本项目建成后短期内产能达10×108立方米/年。项目总投资5.52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626.5万元. | (一)生态保护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井场施工、管线敷设及道路施工对土地类型的影响及对动植物的扰动。 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生态恢复措施包括:控制井场作业范围,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和永久占地;管线、道路施工过程将表层土、底层土分开堆放并采取挡护措施,在施工结束后分层回填;施工结束后立即进行生态治理恢复,在第一个播种季节进行生态恢复并尽快完成,撒播草种或种植沙柳等当地物种,尽快复垦并与周围生态景观协调一致。沙地地段配以树枝沙障、草方格等工程措施进行固沙。 报告书提出的运营期生态恢复措施包括:加强对井场、管线、道路绿化植被的抚育工作,并定期采取补种等措施,使植被覆盖度不低于周边。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书,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柴油机燃油废气、放喷燃烧废气、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废气、焊烟等。 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包括:施工期间配备洒水车进行洒水抑尘,大风天气停止施工作业,建筑材料的运输、堆放进行遮盖,限制车辆车速等;采用环保型燃油设备,定期对燃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试气过程天然气采用点火的方式通过井场火炬燃烧排放;管线敷设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合理规划施工进度,及时开挖,及时回填,施工结束立即对管线进行植被恢复。 根据报告书,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采气井口设备的天然气漏失和井下作业时套管气放空等产生的少量无组织天然气,其他输送过程等工艺采用全密闭措施,逸散天然气量极少。 报告书提出的运营期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包括:气田开发集输采用密闭流程,加强采气井密封系统,管线进站处设置自动截断阀;采用技术质量可靠的仪表、阀门、控制设备等;采用优质管材并采用先进的焊接及施工技术。 (三)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钻井废水、洗井废水、压裂返排液及生活污水。 报告书提出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包括:钻井废水(510立方米)、洗井废水(6800立方米)循环使用,在井下作业完成后,统一转移至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压裂返排液(29520立方米)现场处置后循环使用,钻井结束后由防渗漏、防抛洒、防扬尘的运输车辆统一运至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污水(3408立方米)由施工单位********处理厂处理,处理后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A 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用水的水质。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气田采出水(57.5立方米/天)由管线输送至大牛地气田净****处理站、****处理站进行处理,采出水处理后各项指标满足《气田水回注技术规范》(Q/SY01004-2016)和《气田水注入技术要求》(SY/T6596-2016)中限值标准要求后回注地层。 项目运营期井场建成运营后采用远程监控系统,无人值守,运营期井场、管线巡查人员依托现有工作人员,不增设管理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 (四)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报告书提出的防治措施包括:将建设场地进行分区防控,分为重点防渗和简单防渗。 井场施工过程中,钻井工程基础区域、钻井液循环系统、清洁生产操作平台、废水储罐区等可能产生物料泄漏的池体、建构筑物、污染区地面及生活污水暂存罐、移动式井场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其中移动式井场危废暂存间采取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K≤10-7cm/s),或至少2mm厚**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K≤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执行;钻井工程基础区域、钻井液循环系统、清洁生产操作平台、废水储罐区等可能产生物料泄漏的池体、建构筑物、污染区地面及生活污水暂存罐采取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其他区域进行简单防渗,粘土碾压平整。 根据报告书预测,施工期套管破裂发生钻井水泄露、运营期注剂管线破损发生注剂泄露,进入含水层后出现局部有超标现象,超出了厂界,但没有影响到下游分散式饮用水井。 报告书提出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提高固井质量,对套管采用阴极保护、有机涂层套管内涂层等技术进行防腐处理;管道全线采用沟埋方式,埋设在冻土层以下,在穿越乡村道路时采用钢套管进行保护;一旦发生泄漏,立即采取封堵措施;采用生物清洁可回收压裂液体系,避免对地下水产生污染;定期培训工作人员,严格定期检查各种设备的制度,积极培养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提高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等。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HJ 1248—2022),制定了土壤、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计划。 布设19个土壤跟踪监测点,监测因子为pH、石油类、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汞、砷、六价铬,当监测指标出现异常时,可按照 GB 36600 的表1中的污染物项目开展监测。每年开展1次监测。设置20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其中1个背景值监测井、19个污染监控井,监测层位为白垩系潜水含水层,监测因子为pH、石油类、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汞、砷、六价铬,当监测指标出现异常时,可按照HJ164的附录F中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特征项目开展监测。监控井半年监测1次,发现有地下水污染现象时需增加采样频次。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噪声影响包括施工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噪声。 报告书提出,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转,降低噪声源强;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 根据报告书预测,施工期各施工设备噪声昼间在50m处均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限值要求,夜间在200m处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限值要求。井场、管线中心线两侧200m范围内无敏感点。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建成后主要是远程监控系统等设备的运行噪声及巡检过程汽车会产生少量交通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影响较小。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报告书提出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包括:废弃泥浆、钻井岩屑当分层收集、处理,属于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可直接综合利用,属于第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为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后综合利用;不能回用的废弃泥浆(4002立方米)、岩屑(10271.8立方米)由防渗漏、防抛洒、防扬尘的运输车辆统一交由资质单位处理;沾染有矿物油废防渗材料(8.1吨)、废机油(13.6吨)、废油桶(0.38吨)****处理站危废暂存间内,最终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未沾染废矿物油的废防渗材料(59.9吨)完井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42.6吨)暂存于施工场地内垃圾桶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运营期井场为无人值守,不新增生活垃圾;项目天然气井场供电设置风光互补电源系统,维护会产生少量废蓄电池(0.022吨/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