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预修组学习室、更衣间委外修缮项目(总价承包)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
本采购项目已****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采购人为****,****公司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建设地点:********车辆段内的预修组学习室。
建设规模:包含拆除并新排130米主线,120米灯线,新帖122.48 m2瓷砖,墙面刮白及刷乳胶漆300 m2及拆除修复踢脚线、更换门窗、洗手台制安等修缮内容。
2.2 采购内容
采购范围:详见下表:
预修组学习室、更衣间修缮 | ||||||
序号 | 工程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含税) | 合计/元(含税) | 税率 |
1 | 门窗拆除 | m2 | 28.15 | 9% | ||
2 | 踢脚线拆除 | 工日 | 2 | 9% | ||
3 | 拆除现有灯线 | m | 45 | 9% | ||
4 | 电线路开槽及恢复 | m | 94 | 9% | ||
5 | 排电线主线 | m | 130 | 9% | ||
6 | 排插座线 | m | 24 | 9% | ||
7 | 排灯线 | m | 120 | 9% | ||
8 | 开关、插座制安 | 个 | 25 | 9% | ||
9 | 室内LED灯安装 | 盏 | 10 | 9% | ||
10 | 铺贴地砖 | m2 | 122.48 | 9% | ||
11 | 铺贴瓷砖踢脚线 | m2 | 18 | 9% | ||
12 | 铝合金窗制安 | m2 | 21.3 | 9% | ||
13 | 窗帘制安 | m2 | 32 | 9% | ||
14 | 装复合防盗门 | 樘 | 2.5 | 9% | ||
15 | 窗边门边修补 | 工日 | 2 | 9% | ||
16 | 墙面刮白及其刷乳胶漆 | m2 | 300 | 9% | ||
17 | 砖砌洗手台及混凝土浇筑板 | 项 | 1 | 9% | ||
18 | 花岗**板制安 | m2 | 1.12 | 9% | ||
19 | 洗手盆制安 | 个 | 2 | 9% | ||
20 | 过水热水龙头制安 | 个 | 2 | 9% | ||
21 | 拖把池制安 | 个 | 1 | 9% | ||
22 | DN25以内PPR管更换安装 | m | 32 | 9% | ||
23 | 镜子制安 | m2 | 2 | 9% | ||
24 | 不锈钢阳光板雨棚制安 | m2 | 2.9 | 9% | ||
25 | 废渣清运 | m3 | 2 | 9% | ||
总价(元) | 73487.84 | 9% |
标段划分:不划分。
计划工期:1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7月29日。
2.3 其他说明:
2.3.1 表内总价为此次采购的最高限价,本次采购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报价采用二次报价的方式,如有意向可联系采购人现场勘查。
2.3.2 请各应邀人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由应邀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递交至指定的地点,递交应邀文件的同时,须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文件的原****小组审查: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一式两份,一份装订于应邀文件正本中,一份携带至递交应邀文件现场)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式两份,一份装订于应邀文件正本中,一份携带至开标现场)(法定代表人亲自递交应邀文件的不需要提供)
3.应邀人代表居民身份证原件(指递交应邀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4.谈判保证金收据或转款凭证。(在采购文件中要求收取该费用时;在开标前,以****财务收到转款为准)
5.上述资料递交时投标人需自备资料袋,在资料袋上注明投标人名称。
3.1本次采购要求应邀人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3.1.1标段编号:/(要求相同的标段可合并)
(1)资质要求:
1.应邀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质,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经营范围符合要求,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询价项目施工能力的建筑商,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具备叁级或以上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应邀人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满足国家、原铁道部、****公司、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
4.应邀人能开具工程类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
5.应邀人未被国家、国铁集团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并且不****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停止采购期限内。
6.财务要求:无财产冻结或其它禁止参与谈判的情况发生。
7.需提交企业征信报告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无经济犯罪证明。
(2)业绩要求:需提交2021年至2023年3年内,提供1份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
(3)项目经理:应邀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应邀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4)财务要求:需与应邀人需知前附表要求一致。
(5)其他要求:由采购人选填,需与应邀人需知前附表要求一致。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谈判申请。
3.2应邀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邀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应邀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应邀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
其他信誉要求: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凡有意参加谈判采购的报价人,请于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8日24时前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自行下载谈判文件,并将报名表(附表)发至联系人电子邮箱并电话联系采购人。同时需向****采购人电子邮箱发送谈判邀请书回执(附件1)。
5.1 本项目采用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进行线下谈判报价。应邀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7月5 日00时00分至2024年7月9日8时30分,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9日8时30分,地点为**省**市**区牛街新村****23****管理部。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应邀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3 谈判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4年7月 9日8时30分(**时间)开始谈判,谈判地点为**省**市**区牛街新村****谈判室。届时请报价人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 视为弃权。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地址:**省**市**区东郊杨方凹****
邮编:_650206_
联系人:李工
电话:187****9665
传真:_/_______
电子邮箱:****@163.com
8.汇款方式及信息
/
附表:报名表
XXX 公司 报名表格式 *加盖公司公章
采购项目及采购编号 | |
拟参与项目包件号 | |
公司名称 | |
公司地址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 |
开票信息 |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地址: 联系电话: |
发票类型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
发票邮寄地址 | |
报名资料费汇款凭证 | |
是否办理完成国铁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 | □是□否 |
附件:1.确认函(格式)
我方已收到你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谈判邀请书,并确认将(□“参加”或□“不参加”)谈判。
应邀人代表签字:
应邀人:(加盖公章)
1.1.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谈判采购。
1.1.2本谈判采购项目采购人: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采购代理机构: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谈判采购项目名称: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1.1.6本谈判采购项目设计人: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1.1.7本谈判采购项目监理人: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1.1.8本谈判采购项目代建人: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1.2.1本谈判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谈判采购项目的出资比例: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谈判采购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1.3.1本次采购范围: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1.4.1应邀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格: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1.4.2“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应邀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应邀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13)与本谈判采购项目的其他应邀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4)与本谈判采购项目的其他应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5****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应邀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
(18****集团施工企业信用评价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
(19)法律法规或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邀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谈判文件和应邀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1“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应邀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应邀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应邀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邀人在编制应邀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应邀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1“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谈判预备会的,采购人按“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谈判预备会,澄清应邀人提出的问题。
1.10.2应邀人应在“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澄清。
1.10.3谈判预备会后,采购人在“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应邀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应邀人。该澄清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应邀人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应邀人须知前附表”允许应邀文件偏离谈判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本谈判文件包括:
(1)谈判采购公告(或谈判邀请书);
(2)应邀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主要工程内容;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应邀文件格式;
(9)“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应邀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谈判文件予以澄清。
2.2.2谈判文件的澄清以“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应邀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应邀文件编制的,将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2.3应邀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应邀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2.3.1采购人以“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谈判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谈判文件的应邀人。修改谈判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应邀文件编制的,将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3.2应邀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1.1应邀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谈判保证金;
(5)主要工程内容;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组织机构;
(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资格审查资料;
(10)“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1.2“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应邀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应邀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1应邀人应按第五章“主要工程内容”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投标报价应包括增值税税金,除“应邀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2.2应邀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主要工程内容”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采购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邀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应邀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3.1在“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应邀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应邀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谈判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应邀人**谈判有效期。应邀人同意**的,应相应**其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应邀文件;应邀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应邀人有权收回其谈判保证金。
3.4.1应邀人在递交应邀文件的同时,应按“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应邀文件格式”规定的谈判保证金格式递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应邀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谈判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应邀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应邀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评审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采购人最迟将在与成交人签定合同后30日内,向未成交的应邀人和成交人无息退还谈判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应邀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应邀文件;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定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形。
3.5.1“应邀人基本情况表”应附应邀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合格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含封面页、主要工程内容页及盖章页)或业主方出具的业绩证明等复印材料,具体年份要求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含封面页、主要工程内容页及盖章页)。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3.5.6“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除“应邀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应邀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应邀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成交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审委员会认为成交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1应邀文件应按第八章“应邀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应邀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谈判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7.2应邀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1)应邀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应邀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邀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邀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应邀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2)应邀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应邀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1.1应邀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应邀人单位公章。
4.1.2应邀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4.1.1项或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应邀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1应邀人应在“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应邀文件。
4.2.2应邀人递交应邀文件的地点: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应邀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应邀人所递交的应邀文件不予退还。
4.2.4采购人收到应邀文件后,向应邀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邀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邀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应邀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应邀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应邀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并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应邀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修改的内容为应邀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应邀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应邀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未到场的应邀人,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应邀文件的应邀人名称,并点名确认应邀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检查应邀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应邀人名称、标段名称、谈判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应邀人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应邀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采购人代表、有异议的应邀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6.1.1评标由采购****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审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应邀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应邀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已集中载明评审标准和否决情形,且否决情形以“※”标注。评审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应邀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除“应邀人须知前附表”****委员会直接确定成交人外,****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按顺序确定成交人,评审委员会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对成交候选人的公示信息包括:项目名称,标段,成交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工期或承诺,评分或者经评审的投标报价情况,异议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等。
应邀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采购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投标活动。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应邀人。成交人名称同时在发布采购公告的媒介公示3日。
7.5.1在签定合同前,成交人应按“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谈判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成交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7.5.2成交人不能按本章第7.5.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1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谈判文件和成交人的应邀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人退还谈判保证金;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采购:
(1)投标截止时间止,应邀人少于1个的;
(2****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重新采购后应邀人仍少于1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采购。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谈判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应邀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应邀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应邀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应邀人参与铁路采购活动,****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管理。
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应邀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应邀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1 应邀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在时限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有关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6)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7)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9.5.2 应邀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谈判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本章第2.2款、第5.3款和第7.3款的规定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9.5.1项规定的投诉时效期限内。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各标段分阶段工期要求
标段:
序号 | 项目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计划开 工日期 | 计划竣 工日期 | 备注 |
一 | 总工期 | 15 | 2024年7月15日 | 2024年7月29日 | |
标段:/
序号 | 资质条件 |
1 | 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2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 | 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
标段:/
序号 | 财务要求 |
1 | 应邀人用于申请标段的营运资金(包括适当凭证的现金**、银行贷款和信贷额度)不应小于10万元。 |
2 | 2021 年~2023 年(近3年)中平均营业收入不应小于30万元。 |
备注:1.应邀人的营运资金为****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的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信贷额度;同时申请多个标段的,其数额应不少于最大标段要求。
2.应邀人的成立时间晚于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表2-3 资格审查业绩要求
标段:/
业绩类目 | 业绩要求 |
2021年1月~2023年12月(近3年)内完成的工程施工项目。需提供对应合同证明材料。 | |
业绩1 |
标段:/
序号 | 项目 | 资格要求 |
1 | 诉讼及仲裁 | 投标人在2021 年7月至2024 年6月(近3 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
2 | 履约情况 | 投标人在2021 年7月至2024 年6月(近3 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
3 | 失信被执行人 |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4 |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5 | 铁路工程建设失信“黑名单” | 投标人未被纳入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 |
6 | 行贿犯罪情况 |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2021 年7月至2024 年6月(近3 年)(递交投标文件之日前3****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行为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n/查询。 |
7 | 投标资格 | 不存在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情形。 |
备注:1.对投标人的信誉要求将覆盖整个招标阶段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为止。
2.投标人****委员会和招标人负责查证,投标文件无需提供有关证明文件;若查实存在失信情形的,将被否决投标。
3.诉讼及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4. 较严重质量安全稳定问题是指国家行业监管部门、****铁路局集团公司、铁路公司发现并作出通报处理的。
标段:/
人员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具有建筑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工程师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项目或3年及以上房建等类似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担任过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组织机构部门负责人等职位均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2021年7月~ 2024年6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并且与应邀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
技术负责人 | 具有专业工程师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项目或2年及以上建筑工程等类似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担任过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组织机构部门负责人等职位均可),从事项目技术工作2年及以上; 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并且与应邀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
表2-6-1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标段:/
序号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1 | 项目副经理 | 1 | 具有工程建设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年及以上建筑工程等类似项目相关工作经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
2 | 计划合同负责人 | 1 | 具有工程建设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年及以上建筑工程等类似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从事合同管理与成本控制工作 3 年及以上。 |
3 | 财务负责人 | 1 | 具有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职称, 3年及以上建筑工程等类似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工作经验,从事财务工作3年及以上。 |
4 | 质量负责人 | 1 |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 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3年及以上建筑工程等类似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从事项目质量管理工作3 年及以上。 |
5 | 安全负责人 | 1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年及以上建筑工程等类似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任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 年及以上。 |
6 | 试验负责人 | 1 |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 年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类似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负责试验工作 2 年以上。 |
7 | 专业工程师 | 1 |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年及以上建筑等类似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从事房建专业技术工作3年及以上。 |
8 | 1 |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年及以上建筑工程等类似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从事试验专业技术工作3年及以上。 | |
9 |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 1 |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年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类似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担任安全工程师 1 年以上。 |
10 | 自有产业工人数量 | 拟上场自有产业工人在劳动力中的占比不低于:5% |
表2-6-2 专用设备要求
标段:/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台/套) | 备注 |
1 | 无 |
注:本专用设备不包括钢结构加工设备,非专用设备由投标人自行配置,投标人应确保设备满足施工要求。
表2-6-3 分包要求
标段:/
分包 | 主体结构、关键工程不得分包。 分包的具体要求: 1.本谈判采购项目允许分包的工程:不允许 |
(项目名称)标段
施工(总价承包/单价承包)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 | 应邀人 | 密封情况 | 谈判保证金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 签名 |
采购人的最高投标限价 | ||||||
开标现场异议情况 |
采购人代表:_______ 记录人:_______ 监标人:_______
年 月 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应邀人名称):
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施工(总价承包/单价****委员会,对你方___________标段的应邀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前采用邮件方式,发送至经办人邮箱。
评审委员会负责人:_______(签字)
_______年月日
问题澄清
编号:
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施工(总价承包/单****委员会:
对我方_______标段应邀文件的问题澄清通知(编号:_________)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应邀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交通知书
_______________(成交人名称):
你方于_______________(投标日期)所递交的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标段施工(总价承包/单价承包)应邀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成交人。
成交价:元。
工期: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_______________标准。
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__(姓名)。
技术负责人:_______________(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_____日内到_______________(指定地点)与我方签定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谈判文件第二章“应邀人须知”第7.5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采购人: _______(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签字)
_______年___月___日
成交结果通知书
_______________(未成交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_______________(成交人名称)于_______________(投标日期)所递交的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标段施工(总价承包/单价承包)应邀文件,确定_______________(成交人名称)为成交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采购人: _______(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签字)
_______年___月___日
确认通知
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发出的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标段施工(总价承包/单价承包)采购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到。
特此确认。
应邀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__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