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县农田排水(碱)恢复保护工程土地补划项目。招标人为****,招标代理单位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市**县。
2.2建设规模:该项目划分为1个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
位于**县到贤镇、****办事处、宫里镇、刘集镇、流曲镇、张桥镇。工程用地总规模为26.9858公顷,涉及流曲川道及卤泊滩2个排水区。
2.3项目周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工程用地中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根据《自然**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自然**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需要开展项目用地核实和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论证,编制和《**县农田排水(碱)恢复保护工程土地补划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格的营业执照,具备土地规划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条件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05日上午9:00至2024年07月11日下午17:00时,在**省公共**交易平台(www.****.cn)进行投标确认。确认成功后,于2024年07月05日至2024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4:00至17:00时,在****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代表应携带资料包括:网上投标确认回执单、单位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25日14时00分。
地点:****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市**区三贤路****服务中心西配楼1楼北侧)。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查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省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项目监督部门为****监察室。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县人民路3号
联系人:刘工
电 话:0913-****397
招标代理单位:****
地址:**省**市******花园13楼1304室
联系人:马静 张玉 杨永丽
电话:029-****3375
电子邮件:****@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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