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人民医院常规零星宣传标识制作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常规零星宣传标识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常规零星宣传标识制作服务):
**** | **市**区**五路3号大院8号首层7号房 | 单价折扣率:95.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常规零星宣传标识制作服务):
服务类(****)
1-1 | 广告宣传服务 | 常规零星宣传标识制作服务 | 宣传标识制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横幅、科室门牌、标签、宣传栏、警示牌、指示牌、背景墙、地标、户外海报、工牌、展架、牌匾等。 | 具体宣传标识制作的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中标供应商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宣传标识的平面设计、排版、修改、校对、配送、制作、安装、维护等。 |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起2年或采购费用总额累计达到本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时止,以先到为准。(若第一年完全满足招投标文件要求,服务评价合格,方可继续履行下一年度合同) | 1期:1. 项目设计及质量达到合格标准,若验收达不到合格标准,中标供应商需按采购人的要求返工和补救办法进行整改,直至达到合格标准; 2. 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应遵循安全、美观的基本原则,在设计与布置中必须贯彻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防火、环保、建筑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范; 3. 在安装过程中必须确保建筑物原有安全性、整体性,不得任意改变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不得破坏建筑物外立面,若需开安装孔洞,在设备安装后应按原有外墙效果修整; 4. 对使用有特殊规定的材料制品和设备应按其产品说明书的规定进行; 5. 项目验收按国家、省、市有关验收规范执行,中标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的实施记录和技术性资料及各种文件均为原始验收有效文件,不得随意更改。因中标供应商原因所造成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6. 中标供应商选用材料采购前应按深化设计要求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征得采购人书面确认后方可采购,否则采购人有权不准使用; 7. 其他未列明的技术条件和要求均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执行。 | 1,60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卓非、吕齐芳、吴水艳、吴帝朝、周小龙(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 | 常规零星宣传标识制作服务 | 1.6860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常规零星宣传标识制作服务):
**** | 通过 | 通过 | 59.80 | 10.00 | 16.84 | 86.64 | 1 | 1 |
茂****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8.40 | 10.00 | 18.82 | 77.22 | 2 | 2 |
广****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7.60 | 10.00 | 20.00 | 67.60 | 3 | |
**云凯****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7.60 | 2.00 | 16.58 | 56.18 | 4 | |
**市盛开****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3.40 | 2.00 | 16.33 | 51.73 | 5 | |
**市联**港****公司 | 不通过资格性审查,原因是: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不符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资格审核内容要求。 | |||||||
**市****服务中心 | 不通过资格性审查,原因是:投标函没有按要求加盖公章,不符合“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资格审核内容要求。 | |||||||
******公司 | 不通过资格性审查,原因是: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项目要求,不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资格审核内容要求。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为民路101号
联系方式:0668-****3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油城八路 13 号大院****集团公司**综合办公楼)6 楼标书销售室
联系方式:0668-****8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冬梅
电 话:0668-****828
****
2024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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