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支江(亚运)旅游集散中心项目-东洲旅游码头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0413121 | 建设单位法人:姚程明 |
臧铭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 |
**省富春街道龙浦街200号7-8楼(**大厦)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北支江****中心项目-**旅游码头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41-滚装、客运、工作船、游艇码头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G5512-G5512-内河旅客运输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市**区**街道**岛西部岛头,富春江航道左岸 |
经度:119.98614 纬度: 30.05799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1-10 |
富环许审〔2022〕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737.2938 |
63.5 | 运营单位名称:********公司 |
****0183MA2CF06J7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212MA2CK6402L | 验收监测单位:**爱****公司 |
****0110MA2CFGH642 | 竣工时间:2022-05-15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6-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0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ak****7728.****.bz/nd.jsp?id=172 id=172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4个500t级游船泊位(或1个钱塘江大型游轮泊位)(水工结构按1000吨级设计),使用岸线长度200m;水域部分**码头平台一座,长200m,宽11m,码头前沿设置5艘5m宽钢趸船,码头后方设置3座栈桥连接后方陆域:陆域****中心1座。码头设计年吞吐量20万人次,设计年通过能力25万人次。 | 实际建设情况:**4个500t级游船泊位,使用岸线长度200m;水域部分**码头平台一座,长200m,宽11m,码头后方设置3座栈桥连接后方陆域:陆域****中心1座。码头设计年吞吐量20万人次,设计年通过能力25万人次。 |
5艘5m宽钢泵船暂未放置,暂未有通船计划。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项目须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减少各种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属于生态影响类项目,运营期不涉及工业生产,无生产工艺。运营期运营流程为:客船停靠码头→游客购票→检票→游客排队上船→客船驶离码头。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污染防治要求。本项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所有废水不得外排。具体治理措施可参考环评报告书。废气污染防治要求。提高装备配置的密闭性、连续化、自动化水平,采用先进适用的废气治理技术和装备。企业应安装废气收集、净化装置,必须加强车间的通风换气工作,同时做好对员工的防护措施。项目须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废气治理设施方案,严格执行废气排放标准。企业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车间,高噪声设备底部增设防震垫,对主要噪声源进行隔声、消声等降噪处理,并妥善处理好与周边关系。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应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规范设置废物暂存间,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尽可能实现**的综合利用。固废的贮存和处置必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并按照国家有关固废的技术规范,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且具备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并在项目正式投产之前与有相关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签订处置协议。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运营期理论上不涉及固定废气排放源,出入本项目码头游船严格按照环评要求,采用符合国家标准(GB252-2015),硫含量小于10mg/kg的柴油。本项目各项设备均为低噪声设备,结合本次验收噪声监测结果,项目厂界噪声和环境保护目标噪声均满足相应标准限值,项目周边噪声现状达标。本项目不涉及危废暂存与处置。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游客生活垃圾,码头已配置垃圾收集点,游客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收集点,并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积极做好项目的环境风险防范、全面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减缓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一旦发生不当,危及环境安全,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制止,直到停业整顿。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已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应急预案的编制及备案。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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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船舶生活污水引排系统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已建设 | 暂未正式通行,监测井中无污水,未检测,运营单位应在通行后补充监测,确保达标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应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规范设置废物暂存间,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尽可能实现**的综合利用。固废的贮存和处置必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并按照国家有关固废的技术规范,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且具备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并在项目正式投产之前与有相关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签订处置协议。委托处置危险废物的,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严禁委托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危险废物,严禁委托无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个人和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严禁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 | 运营期固废主要为游客生活垃圾,码头已配置垃圾收集点,游客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收集点,并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积极做好项目的环境风险防范、全面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减缓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一旦发生不当,危及环境安全,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制止,直到停业整顿。 | 本项目已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应急预案的编制及备案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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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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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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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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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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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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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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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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