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度计量设备及相关物资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仪器仪表/计算仪器/气体与液体计量仪表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04日 18:12 |
预算金额 | ¥37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欧阳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3248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城郊街河滨北路41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朱小姐 020-****2283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城郊街盛景南路35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欧阳工 020-****3248 | ||
附件: | |||
附件1 | 专家论证意见2.pdf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2024年度计量设备及相关物资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采购旋翼湿式液封水表、水平螺翼式发讯水表、有线远传水表(光电直读远传水表)、超声波水表、无线远传水表等计量设备及相关物资。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所承接的工程项目,需要使用智能水表、计量水表及相关设备。
根据《**市供水用水条例》第三十条:“供水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购置、安装、维护和更换注册水表。”以及第七十四条第(八)款:“注册水表,是指由供水单位拥有、登记注册、监督保养,用作量度用水量的器具。”
****作为**区的主要供水单位,对供水范围内的供水计量设备及相关物资进行了统一管理。****公司的日常工程质量和满足长期稳定的使用需求,避免安装的计量水表及计量设备与抄收系统发生冲突,无法正常抄收,拟计划通过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向作为计量设备及相关物资的唯一来源单位——****采购2024年度计量设备及相关物资。
****是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唯一服务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第一项情形:“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城郊街河滨北路402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7月04日 至 2024年07月1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公示的期限: 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11日18:00时截止(五个工作日)。其它供应商如对公示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地址:**市**区城郊街河滨北路410号
联系方式:朱小姐 020-****2283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城郊街盛景南路35号
联系方式:欧阳工 020-****3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