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示(安宁市2024年度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购买服务项目名称:**市2024年度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购买服务内容: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市2024年度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购买服务主体:****
项目预算:购买服务预算经费18万元,从财政年初预算经费中支出。
对承接主体的资质要求:
1.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购买时间:本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公示时间:2024年7月4日—2024年7月10日(较前一个时间节点间隔五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瑞臣 联系电话:****6707
****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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