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2-412****6386;传 真:0872-412****2347电子信箱:****@163.com | |||||
项目名称 | 长坪光伏发电项目 | 建设地点 | **县**乡麦地村**开口镇朵美村附近 | 建设单位 | ****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长坪光伏发电项目额定容量120MW,安装容量150.00048MWp,容配比为1.25。拟安装217392块690Wp异质结光伏组件,由41个光伏阵列组成,配置逆变器400台,由1台1800kVA箱变、3台2100kVA箱变、6台2400kVA箱变、5台2700kVA箱变、10台3000kVA箱变、12台3300kVA箱变、4台3600kVA箱变进行升压。本项目不建设升压站,各方阵光伏组件产生的电能经逆变器升压后输出电压为35kV,各箱变汇集各光伏方阵所有电力后,由直埋电缆汇集接入架空部分集电线路,输送至接入同期待建的220kV松园升压站,通过松园220kV升压站220kV送出线路接入上级电网,其中项目区内直埋线路长度为17.46km,架空部分线路不包含在本次评价范围内。光伏支架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建设性质:**。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61847.7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7万元,占总投资的0.24%。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扬尘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施工场界应设置临时围挡防护措施。 (2)采取湿法作业方式,每天定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一般每天早、午、晚各洒水1次,在各作业区临近村庄居民区区域,应加大洒水降尘力度;若遇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最大限度减少扬尘量. (3)施工现场内的水泥、黄沙等粉状材料应尽量袋装密封,散状建筑材料堆放时应采取覆盖遮挡措施,必要时加盖工棚;材料堆场要避开风口并与施工道路和周围居民区保持一定的距离,以减少风起扬尘和车辆交通带起的扬尘。 (4)在施工场地设置专人监管建筑垃圾的收集和及时清运处置,防止二次扬尘污染。 (5)装运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应进行覆盖遮挡,粉状材料采取密闭式运输,避免沿途抛洒扬尘。保持车辆整洁,防止车辆轮胎夹带泥土。 (6)保持场内道路平整及整洁,设立施工道路养护、维修、清扫专职人员,保持道路清洁、运行状态良好。 (7)临时表土堆存过程中应适当压实,进行遮盖,并在干燥大风天气时进行洒水降尘; (8)选择尾气排放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维护和保养。 2、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场废水经临时沉砂池、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洒水抑尘及周边绿化,不外排。对于混凝土搅拌设备的冲洗废水、养护废水,需排入沉淀池进行废水的沉淀工序,沉淀池需要定期地清除,底部的污泥过厚会影响到沉淀池的使用效果,取上层的水做搅拌机混凝土的预拌补充水,或回用于洒水抑尘及周边绿化,不外排。 (2)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设计及规范规定。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表土不乱堆乱倒,做到文明施工,避免将泥渣直接排入地表水体中。 (3)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在雨天进行土方作业。 (4)确保排水设施和沉淀设施连续、通畅,发现堵塞或损坏,应当立即疏通或修复。 (5)项目应加强管理,做好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6)施工场地材料堆场四周设置挡墙,防止散料被雨水冲刷流失到地表水体中;施工材料中如化学建材等不得堆放在地表水体附近,并加设土工布围挡,防止被雨水冲刷进入地表水体。 (7)施工场地散落的物料要及时清扫,物料堆放要采取防雨水冲刷和淋溶措施,以免被冲入河道,污染水体。 (8)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因工程施工导致短期内污染物增幅较大,影响到水质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的,需积极调整施工时间,施工方案,将项目施工对水质影响降到最低。 (9)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土石方工程尽量避开雨季。 (10)生活污水:施工场地设置1座旱厕,施工人员粪尿等进入旱厕,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施工结束后旱厕应予以拆除并无害化处理。施工期人员清洗废水与其他施工废水一同进入沉淀池沉淀后,用作场地洒水降尘;各类废水禁止向地表水体直接排放。 (11)施工废水:在集中施工区域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收集后经中和、澄清处理,回用于混凝土养护、车辆、设备清洗和场地洒水降尘等环节,不外排。 (12)初期雨水:各片区施工前,应先按主体设计及水土保持方案完成截排水沟及临时沉淀池的挖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初期雨水经临时排水沟引入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可回用于施工过程及场地洒水降尘,回用不完的部分再顺流至附近沟渠。 (13)加强管理,做好机械的日常维修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另外,雨天应对各类机械、粉状物料进行遮盖防雨。 3、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采用低噪声施工机具和先进工艺进行施工。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除工程必须并取得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外,严禁在12:00~14:00、22:00~6:00期间进行高噪声施工,如桩基冲孔、钻孔桩成型、混凝土浇灌、打夯等;认真组织施工安排,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 (3)对强噪声设备进行一定的隔声及减振处理,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并尽量布置于项目中北部,远离周边居民区; (4)在施工开始前,应进行施工公示,让施工场地周围居民对工程有所了解,明白工程施工对他们的影响只是暂时的,以求得民众的理解和支持。 (5)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管理,注意对机械设备的保养,及时发现问题,避免因设备缺乏保养而产生高噪声加重对环境的影响; (6)车辆出入施工场地及经过居民区、声环境敏感区时,应低速、禁鸣。 4、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1)根据项目土石方平衡图,本项目开挖的土石方在场内全部回填平衡,不产生永久弃渣。 (2)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送至当地合法的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规范处置。 (3)施工区内设置20个垃圾桶,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实行“日产日清”送至附近集镇或村落垃圾收集点处理。不得随意抛弃。 (4)施工临时旱厕定期委托周边居民清掏后用于周围耕地施肥,施工结束后旱厕应予以拆除并无害化处理。 (5)项目临时表土堆场设置在本项目临时占地范围内,应远离河道,做好拦挡和截排水措施,堆存时应进行适当压实处理,大风天气时进行覆盖遮挡。堆存时间较长时,应在堆土期间新增临时撒草措施。临时堆土清理后****绿化处理。 5、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前增设生态保护红线界桩牌和警示牌,通过石灰或拉线方式划定生态红线范围线,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线施工,禁止越界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管理要求,并配备适当灭火器材,防止施工引发火灾影响生态红线内动植物。施工期间应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施工临建设施远离公益林布设,禁止在公益林内设置任何临建设施等内容避免对地表植被造成影响。 (2)项目的生产区、生活区禁止使用天然乔木林地;施工期临时设施禁止使用乔木林地;光伏板组件阵列禁止使用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等,临时工程应尽可能利用永久占地。减少临时占地对植物的影响。项目临时占地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严格控制施工活动区域,必须在规定的作业范围内活动。 (3)施工时应严格按划定的用地范围作业,禁止超范围占用土地和破坏植被。光伏场区、集电线路(直埋部分)除桩基等永久用地区域外,严禁硬化地面,施工时也应尽量控制作业面,尽量保留非永久占地之外区域的现有植被,减小地表扰动,保护现有耕作层。施工车辆和各种设备应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随意破坏道路和碾压道路范围外的植被。 (4)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将生态环境保护列入施工责任书,坚决杜绝乱砍滥伐、盗伐、偷猎等非法活动;施工人员不应随意进入施工作业区之外的区域活动,减少扰动影响。加强施工用火管理,严防森林火灾。 (5)后期施工时若发现有保护植物,****林业局,****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意见采取避让、就地保护或移栽措施,保证其成活。 (6)合理安排,尽量避开动物的繁殖季节施工,特别是两栖爬行类和雉类的繁殖期,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施工对区域动物的影响。 (7)对于表土剥离及临时表土堆土场的水土流失措施是:表土及临时堆土施工过程中除临时拦挡外,施工过程中若遇大风或降雨天气,表土临时堆存区、无法及时运走的临时堆土均需设置临时拦挡,减少施工过程中水土流失。 二、运营期防治措施 1、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保持项目区内环境卫生,减少运营期地面扬尘和飘散物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2)场内道路两旁栽种行道树,阻挡道路扬尘,设置标志提醒车辆减速慢行,减少道路扬尘、车辆尾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3)农业种植人员做饭菜使用清洁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 2、运营期地表水防治措施 太阳能电池板尽量在旱季进行清洗,产生的废水顺光伏板组件倾斜角度直接淋洒于下方林草植被上,用于板下植被灌溉,不外排。 3、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 (1)在设备选型上选用低噪声设备; (2)光伏发电区箱式变压器通过外箱进行隔声降噪;逆变器应分散合理设置,尽量远离周边居民区等保护目标,并严格按照说明书安装要求安装,通过采取加装阻尼弹簧减振器等措施减小振动; (3)风扇、水泵等设备应采取减振措施,水泵采取隔声降噪。运行过程中保持水泵房、设备间等的门窗紧闭。 (4)加强项目内的绿化,在美化环境的同时还能起到一定的降噪作用。 4、运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设垃圾桶进行分类收集,可回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定期运至周边村庄垃圾集中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2)废光伏组件:厂家定期上门进行光伏板组件检测,更换的废弃电池板由厂家带回**化处置。 (3)废变压器油、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于专用容器内,****电站220kV升压站内危废暂存间分区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严格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 (4)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要求:****电站220kV升压站内设置的1处面积为25.67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危废暂存间采用全封闭式,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要求进行设计,基础必须进行防渗,能防风、防雨、防流失,并配设醒目的警示标识。危险废物定期委托具备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其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执行。配置人员对危险废物进行收集、暂存和保管。建立危险废物产生记录台账,定期检查自行贮存和处置的危险废物记录及相关证明材料,妥善保存危废转移联单及危废处置协议等相关资料。 5、运营期电磁环境 (1)设计施工阶段措施 对平行跨导线的相序排列避免同相布置,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牢固各连接处。在设备的高压导电部件上设置不同形状和数量的均压环(或罩),以改善电场分布,并将导体和部件表面的电场控制在一定数值内,使它们在额定电压下,不发生电晕放电。采用管型母线,有效降低站内电磁影响。 (2)运行期措施 运行期对升压站内设备、线路进行定期巡查和检修,保障正常运行,防止由于运行故障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在电力设施重点保护区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并做好警示宣传工作,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图文标志,标明严禁攀登、线下高位操作应有防护措施等安全注意事项。 6、运营期生态环境 (1)严格执行《****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196号)、《****草原局 ****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林规[2021]5号)的要求,确保光伏组件严格执行最低沿高于地面2.5m,架设在农用地上的阵列桩基间距大于4m、行间距大于6.5m的要求;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占用林草地区域应及时恢复林草植被。 (2)光伏场区等临时用地区域在植被恢复过程中,应加强初期、中期的植被抚育工作。尽量采取场地封禁自然恢复,并辅以适当的人工手段:如选取乡土物种补种补植;项目区较为干旱,必要时可进行适当的洒水浇灌,以保障植被的恢复存活。 (3)占用林草地区域,后期光伏场区植被恢复后,****电站正常运行的基础上,应尽量减少对下方及周边植物的扰动。****电站发电时,应尽量采取人工修剪高度的方式,避免直接清理砍伐。 (4)光伏场区周边围栏等应尽量避免使用过于密集的钢丝网,保留一定的动物通过空间。 (5)加强运维管理人员和场地内工作人员的环保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保护当地的植物及野生动物,禁止人为捕杀;禁止引入外来有害生物。 (6)做好项目区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重点加强项目运营、检修期间的野外火源管理,落实森林草原防火管护人员和措施。 (7)巡检车辆只在检修道路内行驶,避免对植被造成损害;加强对各项生态保护措施的日常维护。 7、运营期满后环境保护措施 (1)项目服务期结束后,建设单位将对项目光伏设备进行拆除。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废旧太阳能电池板集中收集,委托光伏电池板生产厂家进行回收处置。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如钢材、****回收部分集中收集后,出售给废品回收商;不可回收部分集中收集后,集中收集后送当地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管理,做好转运台账记录。 (2)项目服务期满、光伏组件设备拆除完毕后,应编制植被恢复方案,做好植被恢复措施。 |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建设单位信息公开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