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避免国有资产的闲置和浪费,规范管理和运营国有资产,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对外招租,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租标的物
招租标的物:雍熙****商铺****车站一楼售票大厅)及二楼,一楼共315.3平方米;二楼共290平方米。
(一)招租流程
本次招租采用公开叫价竞租的形式对外公开招租,具体流程为发布公告→报名竞租→资格审查→缴纳竞租保证金→公开竞租→签订正式合同→缴纳押金及租金→移交租赁标的物。
1.竞租者报名成功后需缴纳5000元竞租保证金,成交者保证金转为租金,未成交者保证金将在三个工作日内转回原账户。
2.当竞租报名者为两家或两家以上时,进行现场竞租;当竞租报名者少于两家时,采取现场谈判的形式确定成交者。
(二)竞租底价
一楼商铺按(月)租金55元/㎡底价进行竞价招租;二楼按(月)租金15元/㎡底价进行竞价招租;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方,如果只有两人报名共设立三轮报价,底价为起拍价,每轮叫价不低于2000元,价高者得,如果报名人数超8人采用号码牌叫价,底价为起拍价,每次加价不得低于2000元,价高者得确认承租人,如最高出价者弃租,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租金
本租赁标的采取先交付租金,后使用的模式,中标后需在规定时间一次性缴纳当年租金。第一次缴纳租金时,还需缴纳租赁物竞拍价格一个月租金作为租赁期限内的租赁押金,缴纳期间不计算利息,租赁押金在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后归还。
(四)续租及退租
1.续租。租赁期满后,原承租人需要继续租赁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2.退租。租赁期满后,原承租人不再续租的,原承租人应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通过正式书面形式告知出租方不再续租。
(五)标的交付
1.租赁合同签订后,出租方将租赁标的按现状交付给承租方,原场地内所有主体建筑不能拆除,不能破坏整体结构,其他租赁标的的改造工作由承租方负责,改造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退租时,承租方投入的装饰装修、现有资产改造全部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支付额外费用;承租方添置的可移动财产由承租方自行处置变卖,出租方不予任何补偿。
(六)特别条款
1.租赁期内,因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合同期内,出租方因政策原因需收回承租方所租****政府征用,应提前两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及时将所租用的资产退还给出租方。****政府征收,出租方不给予承租方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赔偿。
3.承租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出现违法经营被相关部门查处,皆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七)公示
租赁成交后,出租方将租赁标的、租赁时间、租赁费用、承租方信息等内容,面向社会公示。
二、竞租人资格及条件
(一)竞租人资格、条件
1.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中国公民、社会团体、企业法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同意本次招租文件规定的条件均可参加竞租。
(1)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良好履行合同,无不良征信记录。
(2****法院系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符合国家其他规定。
2.竞租人报名时应向招租方提交以下材料。
(1)法人、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2)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报名时须交足竞租保证金。
(二)经营范围
招租资格审查通过的企业及个人不得有以下经营行为:
1.易燃易爆、有毒、危害生命等危险物品;
2.噪声大、污染大影响居民生活;
3.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经营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24年7月6日至2024年7月10日上午8:30--下午5:30。
(二)报名地点
********农贸市场内)。
(三)报名方法
1.竞租人按照公告规定的日期及地点向招租方报名。
2.竞租人可到招租方查阅招租文件,若有疑问,应在报名前向招租方咨询。一旦报名,视为无异议。
四、现场竞价时间、地点
竞价时间:视报名情况而定(单处资产报名人数达2人以上)超过公开挂网期限,即可安排竞谈时间,并电话或短信通知竞租人。
竞价地点:****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8****1298
陈先生 联系电话:189****1494
****集团****公司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