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万吨肥料、5万吨饲料添加剂生产线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805984L | 建设单位法人:侯建宾 |
张**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工业园区**中路以北**路以西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10万吨肥料、5万吨饲料添加剂生产线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5-肥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2-C262-肥料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园区**中路以北**路以西 |
经度:116.78567 纬度: 35.5915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6-13 |
济环报告表(**〔2022〕3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882MABQK05D8H001X |
2022-06-3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7000 |
120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805984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805984L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700MA3DTJ8W7B | 竣工时间:2024-04-01 |
2024-04-01 | 调试结束时间:|
2024-06-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0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jcb-portal/publicity/publicity_detail?id=32887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总投资17500万元,环保投资12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约27545平方米,**7条生产线(粉剂水溶肥生产线、液体水溶肥生产线、颗粒水溶肥生产线、粉剂饲料添加剂生产线、液体饲料添加剂生产线、复**生产线、生物肥料生产线),烘干工序燃料为天然气(烘干机应配套低氮燃烧器),建成后年产颗粒水溶肥2万吨、氨基酸腐殖酸水溶肥1.2万吨、生物肥料1.8万吨、液体水溶肥(除氨基酸腐殖酸水溶肥以外的其他液体水溶肥)15 万吨、复**3.5万吨、复配混合饲料添加剂5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分期建设,由于疫情及市场原因项目建设周期较长,于2024年4月初项目建设完成并调试生产,目前企业已完成除生物肥外的其他肥料及添加剂生产线建设(以下简称一期项目);共5条生产线,主要包括:粉剂水溶肥生产线、液体水溶肥生产线、复**及颗粒水溶肥生产线、液体饲料添加剂生产线、粉剂饲料添加剂生产线,占地27545m2。 |
项目分期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7条生产线(粉剂水溶肥生产线、液体水溶肥生产线、颗粒水溶肥生产线、粉剂饲料添加剂生产线、液体饲料添加剂生产线、复**生产线、生物肥料生产线),烘干工序燃料为天然气(烘干机应配套低氮燃烧器)。 | 实际建设情况:环评设计于西南车间建设复**生产线,实际复**与颗粒水溶肥共用1条生产线于1#车间建设;生物肥生产线未建设。 |
项目分期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贯彻了“总量控制、达标排放”的原则,采取“三废”及噪声的治理措施经济技术可行,措施有效工程实施后,在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严格实施且确保全部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本项目对项目区周边的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二、项目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环境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处理措施。废气的排放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6-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1597-2006)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要求。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洗涤塔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经化类池处理后,进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应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按照有关设计规范和技术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3)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及周边环境敏感点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对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一经确认须按危废管理规定管理。 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 三、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指标:化学需氧量0吨/年;氨氮0吨/年;二氧化硫 0.0024吨/年;氨氧化物0.1599吨/年;挥发性有机物0吨1年;烟粉尘0.0802吨1年。 四、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工程开工前、建设过程中、建成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六、你公司必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要求,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本批复是审查建设环境影响文件后作出的审批决定,该项目应依法办理其他部门的相关手续。 | 实际建设情况:1、环保要求执行情况 ****年产10万吨肥料、5万吨饲料添加剂生产线项目严格按照“三同时”制度要求: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通过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雨水、污水分流。 项目不安装锅炉供暖,冬季取暖、夏季制冷均采用分体式空调。废气的排放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7/2376-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DB37597-2006)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要求。 项目洗涤塔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应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 B****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噪声源布局合理,满足防护距离要求,采取了减振、隔声、吸声措施。 生活垃圾交环****处理厂无害化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定****公司;废润滑油、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 2、环境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为了确保各项环保措施的顺利实施,污染物处理及排放满足要求,****公司总经理为领导,后勤部门为参与主体,全体员工为辅助的环境管理和监控体系,制定了严格的环境管理和监控计划。公司各环保设施均有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到位。 3、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情况 根据**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鲁环办函[2016]141号)要求核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职工生活垃圾、生产固废,生产固废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1)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6.8t/a,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分类,设置收集容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企业设置专人对垃圾分类进行管理监督,并禁止工业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处理厂集中处置。 (2)一般工业固废 废包装袋产生量约150t/a,废布袋产生量约0.2t/a(784个),除尘器收尘产生量约1.37t/a,废包装袋、废布袋收集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库后定****公司,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生产;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占地面积40m2,位于仓库东侧,有能力接纳项目产生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固废的收集、储存、管理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管理要求,由专人负责管理,严禁危险废物混入一般固体废物内,张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库标志,建立台账,管理人员定期统计固废产生量及转运量,并按要求定****公司。 (3)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油、废润滑油,产生周期为5年,暂存于危废库,由专人负责管理,张贴警示标志,设立危险废物出入库台账,管理人员定期统计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及转运量,并按有关规定委托****进行转运、处置;本项目验收期间及试运营期间未产生相应危废。 危废库储存能力为2t,危废库面积约8m2,位于1#车间南(详见附图2),有能力接纳项目产生危废,危废库地面与裙脚采用加入防渗剂的混凝土建造;库内建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地面基础进行严格防渗(250mm厚C15砼垫层,20mm厚1:2.5水泥砂浆找平,4mm厚玻璃纤维增强塑料一层,门口300mm高防水钢筋砼一道),并对危废库内墙贴玻璃纤维布及环氧树脂以保证其渗透系数小于1.0×10-10cm/s,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规定和要求。 综上所述,项目固体废物的处置符合**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鲁环办函[2016]141号)的要求。、环境监测人员及仪器设备配置情况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未配备专门的环境监测人员及监测设备。监测任务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 5、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检查、维护情况 (1)废气:液体、粉剂、颗粒物水溶肥、复**产生废气合并至1套旋风+脉冲除尘器+洗涤塔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环评P1、P2、P4合并排放);饲料添加剂生产线产生废气经1套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设置专人定期检查废气处理装置,设置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台账,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2)废水:生产试验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置后达标排放。 (3)噪声:在合理布局的基础上,主要噪声设备加装了减震垫,厂房隔音,各工序均在车间内进行。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箱,分类收集,由环卫部****处理厂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布袋、废包装袋、除尘器收尘等,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生产,其他废物经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回收部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库后委托相关有资质单位处置。 |
环保工程:环评设计粉剂水溶肥、液体水溶肥生产线产生颗粒物、氨经收集由1套脉冲除尘器+洗涤塔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P1)高空排放,颗粒水溶肥生产线产生颗粒物、氨及烘干废气经收集由1套旋风+脉冲除尘器+洗涤塔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P2)高空排放,饲料添加剂生产线产生颗粒物经收集由1套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P3)高空排放,复**生产线产生颗粒物、氨及烘干废气经收集由1套脉冲除尘器+洗涤塔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P4)高空排放,生物肥料生产线产生颗粒物、氨及烘干废气经收集由1套脉冲除尘器+洗涤塔处理后由15m排气筒(P5)高空排放; 实际液体、粉剂、颗粒物水溶肥、复**产生废气合并至1套旋风+脉冲除尘器+洗涤塔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环评P1、P2、P4合并排放);饲料添加剂生产线产生废气经1套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生物肥生产线未建设;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变动情况无该清单所列的情形,本项目无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202 | 0.202 | 0 | 0 | 0.202 | 0.202 | |
0 | 0.083 | 0.605 | 0 | 0 | 0.083 | 0.083 | |
0 | 0.01 | 0.0504 | 0 | 0 | 0.01 | 0.0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4076.58 | 5600 | 0 | 0 | 4076.58 | 4076.58 | / |
0 | 0 | 0.0048 | 0 | 0 | 0 | 0 | / |
0 | 0.185 | 0.3198 | 0 | 0 | 0.185 | 0.185 | / |
0 | 0.137 | 0.1603 | 0 | 0 | 0.137 | 0.137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旋风+脉冲除尘器+洗涤塔 | 颗粒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排放浓度限值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排放浓度限值、氨及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 2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 旋风+脉冲除尘器+洗涤塔 | 连续2天,每天4次 | |
2 | 脉冲除尘器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 1 重点控制区;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标准要求 | 脉冲除尘器 | 连续2天,每天4次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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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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