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号集中监测系统功能补强项目
采购方式公示
(项目编号:****)
****受****的委托,拟对****信号集中监测系统功能补强项目采购方式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和拟参与谈判厂商:详见附表1
二、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三、采取单一来源的原因:
按照哈铁物〔2021〕234号《****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选择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于不满足公开招标条件且供应商只有一家的;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与原有物资设备配套、升级、改进需向原供应商采购的。此项目对既有监测软件进行升级,须既有软件供应商提供升级服务,属于单一来源供应商。A01包与原供应商****进行单一来源采购,A02包与原供应********公司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四、公示期: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9日
五、如有其它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方式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
联系人:韩先生 159****2456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李女士 0451-****4758
****
2024年7月5日
附表1:
包件号 | 服务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含税价)(元) | 备注 |
A01 | 信号集中监测系统功能补强 | 站 | 30 | 哈齐1号中继站、哈齐2号中继站、哈齐3号中继站、哈齐4号中继站、**客专场、宾西北站、宾西东站、宾州站、宾安站、胜利站、日兴屯站、**站、得莫利站、高楞站、双**站、哈佳1号中继站、哈佳2号中继站、哈佳3号中继站、哈佳4号中继站、哈佳5号中继站、新**北站站、**北站、帽儿**站、**南站、哈牡1号中继站、哈牡2号中继站、哈牡3号中继站、哈牡4号中继站、哈牡5号中继站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 ****000.00 | **** 联系电话:138****5136 |
信号集中监测系统功能补强 | 站 | 1 | 局TDCS中心机房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 300000.00 | ||
A02 | 信号集中监测系统功能补强 | 站 | 1 | 局TDCS中心机房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 60000.00 | ******公司 联系电话:186****8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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