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编号:****
一 、比选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雄梅镇法庭建设项目已由****批准建设实施,比选人为****。建设资金来自于国家投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比选方式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县雄梅镇法庭建设项目;
2.2比选编号:****;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标段划分:该项目主要对办公楼(法庭)、值班室、旱厕、室外附属工程等进行建设。其中,办公楼(法庭)683.97㎡;值班室21.20㎡;旱厕21.84㎡;室外****园区车行道路面工程645.52㎡、围墙工程176.92m、室外电气工程1项、室外给排水工程1项。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4资金来源:国家投资,资金已到位;
2.5 建设地点:**县雄梅镇;
2.6 建设工期:8个月(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8招标范围:该项目工程作为一个标段进行招投标和组织实施 ;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及其他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投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财务状况良好;
3.2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3.4本次比选不接受有不良记录或劣迹通报且在公示期内的施工企业比选申请;
3.5 中选单位要严格执行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人的,请与 2024 年 7 月 5 日至2024年 7 月 9 日,每日上午 10 时 00 分至 13 时 00 分,下午 15 时 30 至18时 30 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到****(**县**镇幸福小区3-2号)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购买比选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及证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1)单位介绍信;
(2)经办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具有适应本工程的安全员并持有上岗证书;
(6)类似工程项目业绩(房建工程施工业绩)、近3年(2021年至投标截止前一天)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类似工程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7)近三年(2021年-2023年或2020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有履行本项目的能力),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备注:以上所提供复印件均需加盖鲜章并装订成册。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7 月 15 日 15 时 30 分,
递交地点:**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与奥体大街交叉口西南****花园酒店;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自治区建设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地 址:**市**县
联 系 人:普普
电 话:173****888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镇幸福小区3-2号
联 系 人:莫先生
电 话:158****2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