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反馈意见时间(5个工作日): 2024年7月5日—2024年7月11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 承诺文件 |
1 | ****建设项目 | **市高新区蜀新大道600号1号地1期7#1单元 | 四****公司 | **蜀中****公司 | 在**市高新区蜀新大道600号1号地1期7#1单元建筑面积为2410.42平方米的4层厂****研发中心建设,在一楼设置电子料间(电子料存储间)、QC间(用于原料检验)和仓储场所,二楼设置配液间、空压机房、危废间、生产区和车间办公区,****中心、试剂间和办公区,四楼设置办公场所。新购空压机、安装操作台、通风橱、压接工具等50台(套)设备,进行离子色谱仪、全自动CODmn分析仪等分析检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和研发。项目建成后年产分析检测仪器200台,研发分析检测仪器30台。 | 一、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装修废气。 装修废气:采用优质环保装修材料,加强室内的通风换气。 2、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联东U谷预处理池(36m3)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 3、噪声 项目施工期主要噪声来源于设备安装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进行施工布置,文明施工方式,装卸、搬运不抛掷;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00~06:00)和中午(12:00~14:00)禁止高噪声机械施工和电动工具作业,避免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4、固废 施工期****回收部****收购站处理,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垃圾场处理;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运行期 1、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配液过程产生的HCl、硫酸雾和有机废气。 配液废气通过通风橱密闭收集(收集效率90%)后引至3楼楼顶平台采用一套SDG干法废气处理机组+两级活性炭处理(处理效率≥90%)后经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排气筒高度25m)。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纯水机浓水、配液前器皿清洗废水经联东U谷预处理池(36m3)处理后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排放****处理厂处理后达《**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园区****处理厂标准后排放入**河。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产噪设备进行基座消声减振、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对运行设备做到勤检修、多维护;加强管理、教育,文明操作;合理安排时间;合理进行总平布置,设备均布置厂房内,并利用建筑物进行隔声。 4、固废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反渗透膜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包装废弃物、安装剩余废料定期外售处置;过期试剂、废试剂包装、废液、废SDG吸附剂、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作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 / | / |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府大道北段18号A****管委会6楼**高新****管理局****管理处
联系电话:028-****3719 联系传真:028-****0508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