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原华中药业(春园路厂区)地上污染物清理及建筑物拆除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原华中药业(春园路厂区)地上污染物清理及建筑物拆除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招标类别:工程招标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限价要求:拆除工程量清单和场内建筑物及附属物残余价值二项分别进行报价(①拆除工程量清单报价不得超过****727.33元;②场内建筑物及附属物残余价值报价不得低于766192元)
(4)建设地点:华中药业(春园路厂区)地上污染物清理及建筑物拆除项目位于位于**市樊**王寨街道,整个地块呈L型,****社区、南侧紧邻春园西路、西侧为**大道,北侧为大李沟,春园路厂区占地面积195324平方米(约293亩)。
(5)招标内容:本项目实施内容包括房屋拆除及砖渣清运;建筑物表面附着污染物清运及处理、危险品废料及淤泥清运及处理;地表雨水收集;污水和废水处理;地上苗木移植等。(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6)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工。
(7)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规范、规程、规定,以及招标人对本项目的相应成果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企业资格: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章)
(二)企业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章);②被襄****委员会纳入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名录管理。(提供网页截图及网址并加盖单位章)
(三)企业业绩: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以下任意一项业绩(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均为有效)
(1)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额在988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项目施工或房屋拆除项目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并加盖单位章)
(2)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额在988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垃圾清运或土石方平整或清运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章)
(四)施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公章。);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2023年10月至2024年6月中任意连续6个月社会保险证明。
(2)技术负责人: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2023年10月至2024年6月中任意连续6个月社会保险证明。
(3)五大员:五大员配置齐全,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2023年10月至2024年6月中任意连续6个月社会保险证明。
(五)账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至2023年度任意****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六)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本公告发布之后带有日期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n/shixin/ 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七)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总数不得超过两家(即1家施工单位和1家建筑垃圾运输企业);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联合体资质认定:联合体施工单位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垃圾运输企业需被襄****委员会纳入名录管理(http://cgj.****.cn/zxzx/ztzl/srhw/ztyszxzz/202310/t****1013_****162.shtml)。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八)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交易中心(企采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om)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须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到电子交易平台,经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机构数字认证证书CA及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机构CA”和“法人CA”)。投标人可在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网上注册、CA办理及电子投标操作指南。若投标人未及时在电子交易平台中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办理注册并取得CA证书的投标人可忽略本步骤。(交易平台客服电话:400-****-6769)
(二)投标人在2024年6月12日17:00至2024年6月17日23:59(**时间,下同),凭机构CA及密码(也可凭在电子交易平台上注册后获得的投标人企业控制台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入口(网址:https://www.****.com)缴纳招标文件的费用后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售。购买招标文件后,按《****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的收费标准缴纳**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不能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支付方式:可选择支付宝,微信,银联在线支付任一方式进行支付。
注:①购买招标文件后,按《****中心(企采平台)信息技术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的收费标准缴纳**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不能参加投标;②投标人在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各类操作问题时,如投标人网上注册及CA证书办理、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文件遇到的技术问题、递交文件遇到的技术问题等,可向电子交易平台客服联系咨询解决办法。客服电话:400-****769。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3日9时30分。
(二)本次投标只接受电子投标文件,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将已进行电子签章(包括单位电子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签)且经过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成功递交。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六、信息发布媒体
本次招****交易中心(企采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疑、中标结果通知等招标过程信息,一经电子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七、联系事项
招标人:****
地 址:**市东津商务大楼A座
联系人:潘经理
电 话:0710-****229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
地 址:****原西路8****中心8楼
联系人:黄经理、齐经理
电 话:0710-****173、139****0620
招标编号:****
一、招标概况
原华中药业(春园路厂区)地上污染物清理及建筑物拆除项目于2024年6月12****中心(企采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7月3****公司****中心8层)840开标室开标,并于2024年7月3日完成评标工作。****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市程****公司 | 牵头人:**省****公司 联合体成员:******公司 | 牵头人:****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牵头人:914********3119520 联合体成员:914********627470U | 牵头人: 914********916430W 联合体成员:****0600MA49A6CA13 | 牵头人: 914********79344XM 联合体成员: ****0600MA49EPTNXF |
地址 | 牵头人:**省**市**路2号 联合体成员:**市樊****路2****公司院内 | 牵头人:**市沿江大道特168-6号 联合体成员:**市高新区长虹北路广景碧云天B座写字楼901室 | 牵头人:**市**区环山路11号 联合体成员:**市**区尹集乡**村一组 |
投标报价 | ①拆除工程****821.72元;②场内建筑物及附属物残余价值800000.00元 | ①拆除工程****766.60元;②场内建筑物及附属物残余价值770000元 | ① 拆除工程****831.64元;②场内建筑物及附属物残余价值 768000元 |
合同履行期限 | 响应招标文件 | 响应招标文件 | 响应招标文件 |
质量目标 | 响应招标文件 | 响应招标文件 | 响应招标文件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 7月 6 日至2024年 7 月 8 日(**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东津商务大楼A座
联系人:潘经理
电 话:0710-****229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
地 址:****原西路8****中心8楼
联系人:黄经理、齐经理
电 话:0710-****173、139****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