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车辆段拟对“****车辆段段内生产垃圾清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采购项目名称: ****车辆段段内生产垃圾清运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车辆段段内生产垃圾清运项目全年预算金额为50000.00元。
2.垃圾类型: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木板、木屑、泡沫胶、棉纱积灰等。
3.数量:每个工作日产生垃圾约为7—8m3。
(详见用户需求书)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组织。
2. 投标人中标后须开具国家规定适用税率增值税发票。
3. 投标人须提供近期****银行资信证明。
4.投标人必须是“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用户登录状态必须为复核通过。新用户按照“国铁采购平台”《用户注册及说明》进行注册)。
5.存在以下行为的投标人将被限制参与本项目:
5.1 ****商行****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2****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查询结果为准)
5.4投标人因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
5.5投标人因****集团限制参与物资采购(以“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供应商处理通报查询结果为准);
5.6****铁路局、国铁集团产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不合格名单。
6. 投标人应当在**市市政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符合其垃圾清运及处理相关要求,投标人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垃圾清运业务范畴。
7.****集团信用评价管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9.其它投标人资质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五、投标书内容
1.营业执照复印件(当年有效,附年检记录);
2.开户许可证或账户信息;
3.具有有效期限内(3****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或彩色影印件;
4.税务登记证明(三证合一不提供);
5.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不提供);
6.报价(投标)人居民身份证;
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8.法人授权委托书;
9.许可证书(生产、销售、安全、注册等相关证件);
10.相关行业内部注册证明材料或资质;
11.产品含税报价单(本项只允许1次报价,单独封装,价税分开,在评审现场进行现场报价,并签字盖章。注:超出控制单价视为资质不符);
13.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截屏(原件)。
14.企业概况及行业业绩证明。
15.售后服务承诺书。
16.投标保证书。
17.标书要求
17.1上述各种资质的复印件必须要加盖单位公章。
17.2《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或彩色影印件)、《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截屏)放入正本内,其复印件放入副本内。
17.3投标文件应使用胶订方式进行装订,正本一套、副本四套,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封面须有企业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须提供电子标书。
六、招标评审(评标)原则: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七、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于2024年7月10日17时**行公开报名。
1.1 登录 “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完成国铁采购平台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随机码”。
1.2注册成功的供应商登陆成功后,点击“招标(试)”→点击“公告”→【采购公告】模块下,查看采购公告,并点击【查看】进入。
进入【文件购买】页面,点击【录入缴费凭证】或【支付】按钮,进行报名操作。
在【参与的项目】→办理中,找到已报名的项目。点击【招标/采购文件】,进入采购文件页面,若财务审核通过,则缴费状态变为已购买,可点击【下载文件】。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均可通过公开报名方式,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在附件中下载)与营业执照证(三证合一)****车辆段招标办,传真电话:0937-****470。
3.国铁采购平台及线下必须同时报名,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2024年7月5日至 2024年7月10日17时。
5.文件售价:每包件人民币0元整(售后不退)
6.投标人无须交纳保证金。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22日15时00分(未按时递交视为无效投标)。
九、开标时间:2024年7月22日15时00分;地点:****办公室(**市嘉敦路730号)
十、联系方式:
1、采购机构名称:********车辆段
采购机构地点:**省**市嘉敦路730号。
采购机构联系人:肖工
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93****3470 传真:0937-****470
传真:093****3470
上述各项时间如有变动以变动公告或电话通知为准。
十一、采购公告发布媒体
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
十二、其他要求
1.标书不做经济合同使用。开标后,招标方将指定代表与成交(中标)人签定正式经济合同。
2.所有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所有投标商严格遵守我段厂区内禁令吸烟规定,如有违反者经济处罚50元-200元,造成严重后果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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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