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对**站第二路外部正式电源引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站第二路外部正式电源引入工程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市**区、**区。
建设内容:(1****电站南侧** 110千伏专用开关站 1 座,采用户内 GIS 配电装置,110 千伏出线终期出线 7 回,本期出线间隔全部上齐(含预留备用间隔 1 个),出线 6 回;(2)**开关站至青热 220 ****电站全电缆线路 1 回,线路长度约 4.9 km;(3)将 110kV 桂火检线、 110kV ****车站专用变改接至**开关站形成 110kV 火检一二回、 110kV 桂火线。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联系人:赵先生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027-****8571
建设单位地址:武****车站站西路特1号
电子邮箱:****@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公司
环评单位联系人:丁先生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027-****0235
环评单位地址:**省****开发区****中心B区4楼40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期限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期内,反馈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公众意见征求时限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特此公告。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