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组配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其他 |
名称: | 关于****废渣处理节能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文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07-04 | ||
有效性: | 有效 |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7月5日- 2024年7月11日。 联系电话(传真):0562-****107 邮箱:****@qq.com 通讯地址:**市木鱼山大道666号,****政府****管理中心三层 联 系 人:****分局环评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 |||||||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 |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废渣处理节能升级改造项目 | **市**区**镇陵阳产业园内 | ******公司 | ******公司 | 拟建项目位于**市**区**镇陵阳产业园内,总投资约5347.7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40万元。****公司球团厂能源替代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占地面积2500m2,建设生物质燃气生产线,其中改造一台原煤气化炉、**3台生物质气化炉,为******公司现有一台10平方米球团竖炉实现清洁能源替代,即生物质燃气替代煤气化炉煤气为球团炉提供热能,建成年产生物质燃气2397.6万Nm3/a的生产能力,球团厂产能不变。 | 1.球团厂复查前,必须严格落实《******公司硫酸渣、酸解废渣、炼铜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提出的以新带老及超低排放改造、治理设施升级改造:球团配料、破碎、筛分、球团精矿干燥系统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必须经收集+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球团竖炉焙烧烟气等必须经静电除尘+双碱法脱硫处理后,通过3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2);成品球筛分(干燥)工序等产生的颗粒物必须经收集+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 2.严格落实并加强废气收集处理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投料等产生的粉尘必须经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 3.废气排放执行: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执行《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中浓度限值要求;本项目投料粉尘等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4.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 5.优化生产车间内部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有效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6.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交环卫部门清运,无害化处理;一般固废稻壳炭等分类、集中收集,定期外售**化再利用;废矿物油(含桶)等危险废物,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建立健全外销外售及危废处置台账。同时,必须规范化设置一般固废及危废暂存场所,设立标识牌。 7.细化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制定(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分局备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有效防范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 8.总量控制:本项目颗粒物排放量≤0.06吨/年。改建后球团厂总量:颗粒物排放量≤12.663吨/年;SO2排放量≤40.68吨/年;NOX排放量≤66.25吨/年。 | 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