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公司国有房屋资产维修零星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官陡街道鸠兹家苑183栋3单元201室
成交金额:53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市****公司国有房屋资产维修零星工程 施工范围:主要对采购人所管理的国有房屋资产进行零星维修。 施工工期:一年 项目经理:王飞虎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皖234****76256)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奇、詹应线、方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价×1.2% ;如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
收费金额:636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3、成交供应商业绩:(1)****幼儿园装饰工程;(2)2023****小学维修改造项目。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长江中路51号
联系方式:0553-****0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民生路凯帆大厦504室
联系方式:130****13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轩迎春
电话:130****1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