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诺肯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套机械配件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003MA29W7MY04 | 建设单位法人:杨程日 |
杨程日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县浦坝港镇沿海工业城兴港大道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150万套机械配件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484-C3484-机械零部件加工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浦坝港镇沿海工业城兴港大道 |
经度:121.63431 纬度: 28.93867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2-19 |
台环建(三)〔2024〕2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0000 |
200 | 运营单位名称:**** |
****1003MA29W7MY0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1022MA2AKA6H3X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1022MA2AKA6H3X | 竣工时间:2024-03-3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6-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0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shows385.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150万套机械配件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00万套机械配件 |
年产150万套机械配件项目,目前实际生产能力为100万套机械配件,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未增大30%及以上。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连续熔化、浇铸→集中熔化、保温、浇铸→制芯→除浇冒口→去芯→机加工→ 粗清洗和精清洗→抛丸→淬火→打磨→组装、测试、打标喷漆 | 实际建设情况:连续熔化、浇铸→集中熔化、保温、浇铸→制芯→除浇冒口→去芯→机加工→ 粗清洗和精清洗→抛丸→淬火→打磨→组装、测试 |
喷漆生产线暂未实施,部分生产设备暂未实施,故本次验收为先行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厂区内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中废水主要包括间接冷却水、粗清洗废水、精清洗废水、淬火废气喷淋废水、油漆水帘废水、水性漆水帘废水、油漆废气喷淋废水、水性漆废气喷淋废水、污水处理站废气喷淋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分别预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至******处理厂。污水纳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其它企业间接排放限值,总铝参照《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地表水准IV类标准。废气: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和防治措施,做好废气的收集和治理,确保各类废气达标排放。废气主要为熔化废气、保温废气、浇铸废气、制芯废气、去芯粉尘、抛丸粉尘、打磨粉尘、水性漆喷漆工序废气(喷漆废气、烘干废气)、油性漆喷漆工序废气(调漆废气、喷漆废气、喷枪清洗废气、烘干废气)、淬火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熔化和保温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喷漆烘道天然气燃烧废气)、食堂油烟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危废仓库废气等。有组织:熔化、保温、天然气燃烧、制芯、浇铸、去芯、抛丸、打磨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排放限值;制芯和浇铸废气的甲醛、苯酚、氟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涂装工序污染物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中的较严值;喷漆烘道燃烧器的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根据《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颗粒物浓度限值为30mg/m3,二氧化硫浓度限值为200 mg/m3,氮氧化物浓度限值为300mg/m3;废水处理站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危废仓库废气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氨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食堂油烟废气参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中型规模标准限值。严格控制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的颗粒物、甲醛、苯酚(酚类)、SO2、NOx、氟化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苯系物(二甲苯)、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乙酸丁酯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氨、硫化氢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监测浓度限值。 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排放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特别排放限值。噪声:积极选用低噪设备,合理设置车间平面布局;做好减振、隔音等降噪措施;加强生产管理,做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要分类收集、规范堆放,禁止露天堆放,防止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其他形式存放的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其收集、贮存运输应符合《危险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生活污水、热处理废气喷淋废水、污水处理站喷淋废水、粗清洗废水、网带式清洗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步进式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达标后生产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设施(隔油+调节池+混凝沉淀+A-O-MBR)处理后一起纳管****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气:熔化、保温废气:废气收集后经耐高温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浇铸1废气:废气收集后经滤网+静电除油装置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浇铸2废气废气收集后经滤网+静电除油装置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制芯废气:废气收集后经滤芯+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去芯、抛丸废气、打磨废气:去芯、抛丸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打磨废气经滤芯处理后经同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热处理废气: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污水站废气、危废仓库废气:污水站废气通过加盖收集后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与危废仓库废气整体密闭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仪器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噪声:设备运行噪声:企业选用低噪声设备;将生产设备布置在车间内部,以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设置减振降噪措施。固废:普通包装材料、经规范化处理后的湿式切削金属屑、其他集尘、废钢珠、废布袋及滤芯、废金属型壳: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废型芯:收集后由原料厂家统一回收再利用。 废切削液、铝灰渣、熔铝集尘、废耐高温布袋、废油烟尘混合物、废脱模剂、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废油、污泥、废油桶、其他有害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委托**市正通****公司收集贮存或******公司、******公司处置。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2.3851 | 3.2451 | 0 | 0 | 2.385 | 2.385 | |
0 | 0.716 | 0.974 | 0 | 0 | 0.716 | 0.716 | |
0 | 0.036 | 0.049 | 0 | 0 | 0.036 | 0.036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165 | 0.6 | 0 | 0 | 0.165 | 0.165 | / |
0 | 2.3851 | 3.2451 | 0 | 0 | 2.385 | 2.385 | / |
0 | 2.866 | 5.061 | 0 | 0 | 2.866 | 2.866 | / |
0 | 0.209 | 0.994 | 0 | 0 | 0.209 | 0.209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隔油池 | 污水纳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其它企业间接排放限值,总铝参照《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项目已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与生产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设施(隔油+调节池+混凝沉淀+A-O-MBR)处理达标后一起纳管****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 已监测 | |
2 | 隔油+调节池+混凝沉淀+A-O-MBR | 污水纳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其它企业间接排放限值,总铝参照《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项目已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与生产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设施(隔油+调节池+混凝沉淀+A-O-MBR)处理达标后一起纳管****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 已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耐高温布袋除尘装置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排放限值 | 融化、保温废气收集后经耐高温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 | 已监测 | |
2 | 滤网+静电除油装置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排放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 浇铸1废气收集后经滤网+静电除油装置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 | 已监测 | |
3 | 滤网+静电除油装置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排放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 浇铸2废气收集后经滤网+静电除油装置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 | 已监测 | |
4 | 滤芯+活性炭吸附装置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排放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 制芯废气收集后经滤芯+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 | 已监测 | |
5 | 旋风+布袋除尘器+滤芯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排放限值; | 去芯、抛丸废气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打磨废气经滤芯处理后经同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 已监测 | |
6 | 水喷淋装置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排放限值 | 热处理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 | 已监测 | |
7 | 加盖收集+水喷淋装置+活性炭吸附 | 废水处理站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危废仓库废气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氨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 污水站废气通过加盖收集后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与危废仓库废气整体密闭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仪器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已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减振降噪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厂界噪声各测点昼间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已建设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产生的固废要分类收集、规范堆放,禁止露天堆放,防止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其他形式存放的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其收集、贮存运输应符合《危险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企业建有1间危险废物仓库,密闭单间,门口上锁并贴标志牌。该公司对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运行等基本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委托**市正通****公司收集贮存或******公司、******公司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结合公司实际强化环境风险管理,有针对性地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开展日常环境安全工作。加强日常环境监测,监督管理和设施维护。认真按环评要求布置车间,不得擅自变更结构,落实清洁生产,平时加强演练,预防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 按要求设置事故应急池,配备了必要的应急物资,完善了应急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相关公告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