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市梨河镇标准化厂房及仓储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6月11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7月04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投标人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 | 招标文件、图纸(如有)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 | **省**市**市**乡郑韩西路**大**200****社区****中心 | ****669.62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市梨河镇标准化厂房及仓储建设项目 | 招标文件、图纸(如有)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60日历天 | 豫241****43548 |
三、评审专家名单:王勇智、崔立颖、钟仁义、张亚文、宁红霞(招标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协会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执行,由中标人支付。
收费金额:94595元。
五、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次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须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等资料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梨河镇
联系人:宁女士
联系方式:166****8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华祥喜度大厦A座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1-****22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1-****2278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