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环审(书)〔2024〕8号
****环境局**分局
关于********公司选厂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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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信用代码:914********080594J)委托****编制的《********公司选厂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以及专家技术评审意见已收悉。该审****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期满,依据《报告书》分析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及“三线一单”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公司选厂改扩建工程项目位于赤土店镇清和堂村银河组,改扩建工程是在原有的占地范围内建设不新增占地面积,新增原料为三道庄**堆存的低品位矿,主要建设内容为更换球磨车间旋流器,新增湿式振动筛并更换部分浮选设备,项目改扩建后生产规模由12300t/d至24000t/d,部****公司选钨,剩余尾矿依托杨树洼尾矿库和涩草湖尾矿库,项目总投资17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5万元。
二、根据评价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原则同意项目按照环评所列的地点、性质、工程内容和拟采取的环保措施进行建设,项目建设及运营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管理。按照《报告书》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扬尘、废水、噪声、固废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场地、道路要定时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加盖帆布篷,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围挡;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合理优化作业时段,避免施工噪声对附近村民造成影响。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浮选车间新增100m3事故池,各功能事故池应与厂区事故池连通,厂区事故池须配套泵、管线及应急电源;厂区雨水依托原有的排水沟渠收集后泵至高位水池回用。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破碎车间、高压辊磨和微粉筛车间安装硬质封闭门;食堂炊事油烟排放须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
(四)落实噪声防治措施。做好车间的封闭及高噪声设备的维护,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落实固废、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产生的尾矿排入杨树洼尾矿库和涩草湖尾矿库贮存;按照分区防渗的要求,及时对选矿车间、事故池及废水收集池等部位的防渗措施进行检查,发现防渗措施失效应迅速予以修复;产生的危废依托危废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得随意处置。
(六)及时修订尾矿库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各项物资储备。
三、现有工程存在的固废未进库堆放及破碎站炊事油烟未配套处理设施等环境问题应在本项目建设期间整改完成。
四、严格按照本《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落实环境管理机构建设和环境空气、噪声、固废、地表水、地下水监测要求,发现检测数据异常,应及时采取应急管控措施并立即上报我局。
五、该项目涉及的自然**、林业、应急管理以及文物等事项,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许可为准。
六、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变更排污登记信息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要求,自主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正式投入运营。
七、****环境局******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及“三同时”管理工作。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