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委托管理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受****委托,对 ****食堂委托管理项目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食堂委托管理项目
2.2项目编号:****
2.3服务地点:****食堂
2.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5采购需求:****食堂委托投标人进行管理,确保满足全校师生的用餐要求(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及采购内容及要求)
2.6服务期限:3年,一年一签合同
2.7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相关质量要求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
3.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2.1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所服务项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2.2未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书,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3.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负其责任。
四、电子注册与报名:
4.1本项目通过**招采网(http://www.****.com)进行全电子化招投标。
4.2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需先登录**招采网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盖章手续后,方能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4.3满足本招标公告第三条款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24年07月05日至2024年07月12日18:00前(**时间)登录**招采网进行电子报名并上传第三条款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材料。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评标开始后,****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1 招标文件售价:不收费。
5.2 报名通过的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招采网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通过**招采网(http://www.****.com)进行全电子化招投标。
6.2 开标/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7 月29日9时00分(**时间)
6.3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招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签到。
6.4 解密形式:开标地点现场解密,若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误传等其他原因而导致的解密失败,投标将被拒绝。
6.4 开标地点:电子开标大厅/**市**区闽江路与华夏南路交叉口西南角旅游综合体商业大厦西栋12层开标室。
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请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变更或补充内容,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或自身网络等原因导致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负。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招采网(http://www.****.com/)。
八、异议的提出:
登录**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大道东段**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6****750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欣荣湾20号楼410室
联系人:毛金修
联系电话:166****9387
监督部门:****
联系人:来女士
电话:182****3585
查看附件:7.6**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