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水废气排放提标改造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875658F | 建设单位法人:刘子正 |
zhuhong@yfwljt.****.cn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新区 |
**省**江****科技园撇洪河路1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废水废气排放提标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20-洗车场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O8219-O8219-其他清洁服务 |
建设地点: | **省**市**新区 **省**江****科技园撇洪河路1号现有厂区内 |
经度:118.81143 纬度: 32.28048 | ****机关:****管理委员****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1-07 |
宁新区管审环表复〔2023〕9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2-2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10 |
105 | 运营单位名称:/ |
/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191MA20A3062X | 验收监测单位:**联凯****公司 |
913********888905P | 竣工时间:2024-01-01 |
2024-02-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7-06 |
2024-06-0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0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news/index/nid/41/cid/56.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技改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不涉及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不涉及生产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固定槽车 首先将槽车固定在清洗站清洗位上。 (2)夹套熏蒸、放残 本清洗站清洗的槽车主要为普通的油品、化学品车辆,包括溶剂油、乙二醇、烧碱、聚醚及其他普**学品,不考虑清洗装液化石油汽、轻烃类等甲、乙类易燃易爆介质及剧毒物品的车辆。待清洗的槽罐内会含有少量残留物(本次技改项目明确进站槽罐内残留物含量不得超过10kg/辆,否则不予接收),因此需进行放残作业。 现有项目放残采用将槽罐倾斜一定的角度,使槽罐内壁上的残留物自然流出的放残方式。根据现有项目实际运行情况,直接采用此种放残方式,存在效率低、耗时长、放残不彻底的情况。因此,本次技改项目在放残前新增夹套熏蒸环节,采用蒸汽对夹套进行间接加热,增加罐内温度,降低物料粘度,提高放净效果。夹套熏蒸蒸汽参数为225℃低压0.3t/h。 夹套熏蒸过程中产生蒸汽冷凝水,由于蒸汽不直接与槽罐内壁接触,属于间接加热,因此蒸汽冷凝水较为清洁,属于清下水,拟回用于槽车车外冲洗、地面冲洗及碱喷淋等用水环节;放残作业清理出的残液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3)罐内蒸汽清洗 罐内蒸汽清洗,由425℃中压0.5t/h蒸汽清洗变更为225℃低压0.4t/h蒸汽清洗,产生的蒸汽清洗废水经厂内污水站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水厂进行处理。 (4)水清洗 蒸汽清洗后,还需进行水洗。水洗分槽车内部冲洗及槽车外部冲洗:槽车内部冲洗时将高压水枪连接槽罐接口,对槽车内部进一步进行冲洗;槽车外部冲洗时同样采样高压水枪进行冲洗。槽车内外部冲洗产生的水洗废水接入厂区污水站进行预处理,处****水厂。 (5)烘干 槽车烘干采用空气风干的方式。启动空气压缩机,对罐车进行通风换气。前述夹套熏蒸、放残、蒸汽清洗、水清洗、烘干环节会产生少量挥发性有机物G1。清洗过程中槽罐均连通尾气回收系统,废气经收集后,接入“碱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6)检验、标识并封闭 检验清洗质量,标识并封闭合格罐车。 (7)最后将合格罐车驶出清洗站。 | 实际建设情况:(1)固定槽车 首先将槽车固定在清洗站清洗位上。 (2)夹套熏蒸、放残 本清洗站清洗的槽车主要为普通的油品、化学品车辆,包括溶剂油、乙二醇、烧碱、聚醚及其他普**学品,不考虑清洗装液化石油汽、轻烃类等甲、乙类易燃易爆介质及剧毒物品的车辆。待清洗的槽罐内会含有少量残留物(本次技改项目明确进站槽罐内残留物含量不得超过10kg/辆,否则不予接收),因此需进行放残作业。 现有项目放残采用将槽罐倾斜一定的角度,使槽罐内壁上的残留物自然流出的放残方式。根据现有项目实际运行情况,直接采用此种放残方式,存在效率低、耗时长、放残不彻底的情况。因此,本次技改项目在放残前新增夹套熏蒸环节,采用蒸汽对夹套进行间接加热,增加罐内温度,降低物料粘度,提高放净效果。夹套熏蒸蒸汽参数为225℃低压0.3t/h。 夹套熏蒸过程中产生蒸汽冷凝水,由于蒸汽不直接与槽罐内壁接触,属于间接加热,因此蒸汽冷凝水较为清洁,属于清下水,拟回用于槽车车外冲洗、地面冲洗及碱喷淋等用水环节;放残作业清理出的残液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3)罐内蒸汽清洗 罐内蒸汽清洗,由425℃中压0.5t/h蒸汽清洗变更为225℃低压0.4t/h蒸汽清洗,产生的蒸汽清洗废水经厂内污水站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水厂进行处理。 (4)水清洗 蒸汽清洗后,还需进行水洗。水洗分槽车内部冲洗及槽车外部冲洗:槽车内部冲洗时将高压水枪连接槽罐接口,对槽车内部进一步进行冲洗;槽车外部冲洗时同样采样高压水枪进行冲洗。槽车内外部冲洗产生的水洗废水接入厂区污水站进行预处理,处****水厂。 (5)烘干 槽车烘干采用空气风干的方式。启动空气压缩机,对罐车进行通风换气。前述夹套熏蒸、放残、蒸汽清洗、水清洗、烘干环节会产生少量挥发性有机物G1。清洗过程中槽罐均连通尾气回收系统,废气经收集后,接入“碱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6)检验、标识并封闭 检验清洗质量,标识并封闭合格罐车。 (7)最后将合格罐车驶出清洗站。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项目排水系统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进行设计,****科技园雨污管网的衔接。项目碱喷淋废水、蒸汽清****处理站处理达接管要求后,****处理厂集中处理。 落实各类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清洗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危废库废气收集经“碱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1#)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合理布局风机等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按照固废“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槽车内的残存物和废水处理的污泥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要求。禁止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任何危险废物。 | 实际建设情况:该项目依托原有雨污系统,已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进行设计施工,****科技园雨污管网的衔接。项目碱喷淋废水、蒸汽清****处理站处理达接管要求后,****处理厂集中处理。 清洗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危废库废气收集经“碱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1#)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项目噪声主要通过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经检测,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项目已建一座20m2的危废仓库,用于暂存厂内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危废间已落实防渗,并分类分区存放,有危废管理台账,并按规定张贴有标识标牌,设置有导流槽、应急池,配备有应急物资。危废已委托有资质单位中环信(南****公司处置。 |
项目实际生产过程中存在设备维修,新增废机油、废包装物,在线检测存在检验废液,隔油池废油产生量减少,污泥产生量增加,活性炭更换频次增加,废活性炭产生量增加,均已委托有资质单位中环信(南****公司处置,固废零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修订应急预案并报**市江****水务局****环境局****分局)备案,定期进行演练 | 实际建设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4年5月23日****管理委员****水务局备案意见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3739 | 0.3739 | 0 | 0 | 0.374 | 0.374 | |
1 | 0.378 | 1.359 | 0 | 0 | 1.378 | 0.378 | |
0 | 0.022 | 0.084 | 0 | 0 | 0.022 | 0.022 | |
0 | 0.001 | 0.01 | 0 | 0 | 0.001 | 0.001 | |
0 | 0.0658 | 0.168 | 0 | 0 | 0.066 | 0.066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 | 0.0249 | 0.108 | 0 | 0 | 2.025 | 0.025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处理站 | 《****科技园企业污水排放管理规定(2020年版)》(宁新区新科办发〔2020〕73号)规定的接管标准 | ****处理站 | 验收期间对排口进行了检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碱喷淋+除雾+二 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2/4041-2021) | 碱喷淋+除雾+二 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 | 对废气排口进行了检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低噪声设 备,并设置隔音 和减震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 备,并设置隔音 和减震设施 | 验收期间对厂界四周进行了检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照固废“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槽车内的残存物和废水处理的污泥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要求。禁止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任何危险废物。 | 项目已建一座20m2的危废仓库,用于暂存厂内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危废间已落实防渗,并分类分区存放,有危废管理台账,并按规定张贴有标识标牌,设置有导流槽、应急池,配备有应急物资。危险废物已委托有资质单位中环信(南****公司处置。固废零排放。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修订应急预案并报**市江****水务局****环境局****分局)备案,定期进行演练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4年5月23日****管理委员****水务局备案意见。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基础建设依托现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基础建设依托现有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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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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