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07-05
哈****花园小区20栋3-6号门市-1至1层(海**路130、132、134号)捆绑转让项目信息披露
标的名称 | 哈****花园小区20栋3-6号门市-1至1层(海**路130、132、134号)房屋 | |||||||
项目编号 | **** | 挂牌价格 | 1004.05万元 | |||||
公告号 | [2024]1302 | 挂牌公告期 | 不少于20个工作日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07月05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08月07日 | |||||
标的所在地区 | **省﹒**市﹒**区 | 公告类别 | 资产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以下简称我方)拟转让持有标的,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标的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本转让方作如下承诺: 1、本次标的转让是本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标的权属清晰,本转让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转让方转让资产或**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已获得**主管部门及国资监管机构等相关主管部门相应批准。 3、本转让方所提交的标的转让材料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本转让方义务。 5、本转让方负责对委托公开挂牌转让项目基本条款的解释,并承担相应责任。 6、本次转让资产如涉及权属过户,转让标的竞价结束后,本转让方将配合受让方办理相关权属过户。 7、本转让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转让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名称 | ****办公室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05月31日 | ||||||
资产评估值 | 1004.05万元 | |||||||
转让底价 | 1004.05万元 | |||||||
交易方式 | 挂牌转让 |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参与网络竞价前请详细阅读并遵照网络报价须知、网站交易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 |||||||
自由报价起止时间 | 从2024年07月08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8月08日 10时00分止。 | |||||||
限时竞价期 | 从2024年08月08日 10时00分开始。 | |||||||
竞价阶梯 | 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
房 | 房屋建筑物 | |||
坐落位置 | ****花园小区20栋-1~1层3-6号门市 | 建成年月 | 2002年 | |
房产证号 | 哈房权证开国字第****6110号 | 设计用途 | 商业 | |
附属设施 | 参考建筑面积(平方米) | 1209.02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
总层数 | 14层 | 所在层数 | -1~1层 | |
土地 | ||||
坐落位置 | ||||
土地证号 | 土地面积 | |||
用途 | 类型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 ****办公厅收文审批单、内部决策文件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交 | 信息公布公告期 | 不少于2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条件,重新进行信息披露。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 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交易方式: | |||
保 | 交纳金额 | 51.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4年08月08日 09时00分 (具体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网银、电汇、手机银行等方式 | |||
处置方法 | 1、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房产交易合同》生效后可以办理保证金转交易价款手续。 | |||
受让方资格条件及要求 | 1、意向受让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本次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及瑕疵说明: 二、本次资产转让范围以******公司出具的黑**资评报字(2024)第053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三、本次转让标的资产无债权债务纠纷,未做抵押或担保、没有涉及法律诉讼行为。 四、本次转让标的房产不欠供热费、物业费、水、电、煤气等费用。如有欠费,移交前费用由转让方承担,移交后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九、其他未尽事宜,以最终签订的《房产交易合同》为准。 | |||
相关附件 | ||||
项目联系人 | 李先生 | 联系电话 | 0451-****0033 | |
转让联系人 | 孟先生 | 联系电话 | 132****5687 |
附件:交易合同样本.doc 附件:受让方报名材料清单.doc 附件:受让申请书.docx 附件:受让声明书.docx 附件:受让委托协议挂牌转让.doc 附件:授权委托书--受让.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