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就**市**区2024年度城镇地价动态监测与标定地价更新项目进行国内邀请招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市**区2024年度城镇地价动态监测与标定地价更新项目
采购人名称:****
二、最高限价:人民币3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其中**区局分摊支出为合同中标价的77%,高新区分摊支出为合同中标价的23%。
三、采购内容
1、季度地价动态监测主要包括**区行政辖区范围(除张芝山、三余)地价区段的划分和调整、地价动态监测点复核、补设、增设与更新、监测点地价评估和地价指数编制等。
2、标定地价体系更新主要包括**区行政辖区范围(除张芝山、三余)标定区域调整、标准宗地维护、标定地价评估等。
五、供应商必须符合的资格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其它组织)。
(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cn)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总局网站(http://hd.****.cn/xxk)等渠道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等渠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都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具备完成本项目标的物的能力,并能提供相应服务。
(五)供应商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者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六)供应商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七)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应技术服务能力,须在《**省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土地储备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技术协作单位评选结果公告》中符合可以承担**省城市建设用地节约利用评价、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土地储备规划编制和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编制等工作技术承担单位名单中。(名******厅网站公告,网址为http://zrzy.****.cn/gggs/2014/08/051********396.html)。
六、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 7 月 9 日 14 时 00 分(**时间)。
地点:****会议室。
七、招标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
地址:**市**区**街道**路127号
联系人:卢女士
电话:0513-****0187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市**区新金路111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32****1495
附件:招标文件——**区2024年度城镇地价动态监测与标定地价更新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