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4年度第五批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告
****办公厅、****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办公厅、****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22〕13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县2024年度第五批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项目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并征询群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涡**、鸣鹿办事处、谷阳办事处、卫真办事处农民集体部分土地,共计23.9048hm2(合358.571亩)。其中地块1涉及涡**冯桥村(征收土地面积为8.5091hm2),地块2****办事处刘庄村、麻窝张村、前李村(征收土地面积为11.9724hm2),地块3****办事处****社区、****社区(征收土地面积为2.9319hm2),地块4****办事处****社区(征收土地面积为0.2642hm2),地块5****办事处四新村(征收土地面积为0.2272hm2),本次征地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二、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拟实施**县2024年度第五批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项目有哪些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是否影响公众利益,对本项目有何诉求,以及防范社会稳定风险的合理可行的措施和建议。
1、任何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期间向****、****提出项目相关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风险的防范及化解的意见和建议。
3、****、****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开展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三、公众反映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等其相关部门提出意见。
四、评估主体及评估单位联系电话
评估主体:****
联 系 人:尚 杰
联系电话:166****9605
评估单位:****
联 系 人:王三庆
联系电话:159****6878
电子邮箱:****@163.com
五、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张贴之日起七日
公示时间:2024年7月5日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