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场:
你单位《****林场征沙生态防护林管护二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审批的请示》收悉。2024年6月15日,我局组织专家对《****林场征沙生态防护林管护二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林场征沙生态防护林管护二期项目位于**市******林场,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06°10′04.63″,北纬:38°20′33.73″,属**项目。2024年6月6日,**回族****委员会以宁发改农经审发〔2024〕73号对该项目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批复(项目代码:****)。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生产道路10.86公里,其中巡护生产主干道2.68公里,田间作业道8.00公里,铺筑面包砖路0.18km。改造农渠97条40.17公里,配套渠系建筑物2810座。
项目总占地28.01hm2,均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农村道路、耕地,项目建设挖方总量为4.01万m3,填方总量为4.01万m3,挖填平衡。项目总投资98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894.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治区财政资金。项目计划于2024年8月开工建设,于2025年7月完工,总工期为12个月。
项目所在区域属黄河冲积**区,气候类型属中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年平均气温8.7℃,多年平均降水量201.4mm,历年平均风速2.4m/s。土壤类型以灌淤土为主,植被为温带草原类型,项目区域植被主要以人工造林为主,树种有红花刺槐、松树、杨树、金叶榆、臭椿、白蜡等树种,地被以高羊茅、扁穗冰草等耐旱草种为主。项目区土壤侵蚀类型以风力侵蚀为主,侵蚀强度为轻度,侵蚀模数为1500t/km2﹒a。项目所在区域属省级水土流失一般预防区。项目区容许土壤流失量为1000t/km2﹒a。
二、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同意本阶段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28.01hm2。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方法及结论。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二级标准,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的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0%、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88%、林草植被恢复率90%、林草覆盖率18%。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依据和方法。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120.22万元,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你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好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尤其是施工机械进出施工场地时,要安排有序,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在工程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及时布设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有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料场,无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料场,要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并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工程开工前将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机构、负责人、联系人报****,并定期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自主验收应当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水土保持方案及本审批决定等进行,严格执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和条件,并向****报备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附件:****林场征沙生态防护林管护二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
2024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