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央财政补助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05日
一、合同编号: ****-006-01
二、合同名称: 2022年中央财政补助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2022年中央财政补助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
地 址: **市**区郎明街88号
联系方式: 024-****2801
供应商(乙方): ****
地 址: **省**市**区万柳塘路36-1号(1-5-17),(1-5-16)
联系方式: 186****3628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供应商收到采购人下发的供货清单后,10日内将清单内的产品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标准按照《****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国家、****制造厂商对质量保证期有明确规定时限的,取其最长时限;没有规定的,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2个月,供货要求:供应商具有完整的供货体系,能够保证供货期间按照采购人要求,备货齐全、有完整的验货体系,包装完整,货物交付时能够满足采购人要求; 质量保证要求:供应商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方案,能够保证在产品的生产、储存、运输等方面具有相关措施,并具有相关的进度保障措施,能够保证按照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供货; 技术服务要求:供应商可对采购人进行一定的技术服务支持,并能够在产品故障时,进行故障排除。 售后要求:供应商能够承诺具有相关的售后服务保障,并配备一定的售后服务人员进行售后服务。 培训要求:供应商能够提供培训计划,对产品使用者定期进行培训,为其解决相关的问题。 安装、调试要求:供应商能够提供安装和调试方案,满足项目需要。
履约要求: 全部满足履约内容标准
履约期限: 按合同履行约定
履约地点: **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 2024年07月05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陈**、高巍、陈叶、刘娜、赵翊祺、赵聪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