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医院一号楼病房条件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已由**壮族苗族****委员会(项目代码:****)以文发改社会〔2024〕21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资金5000万元,医院自筹资金1825万元,出资比例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约73.3%,医院自筹资金约26.7%,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化院区内。
2.1.2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住院楼一栋,改造面积20697.22㎡,改造病床620床。
2.1.3项目估算总投资:6825万元,其中**工程费为5806.7万元。
2.1.4本次全过程咨询服务费估算价以**工程费为基准约为220万元(包含造价咨询费、工程监理服务费、第三方质量检测费、项目统筹管理等费用)。
2.2招标范围,包括:
2.2.1项目统筹:协助或代表业主对项目前期管理、施工阶段及项目竣工的管理(包括项目前期推动、管控、帮辅、资料编制、申报及审批,招标策划,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结算、资料及勘查、设计、承包商、供应商及其他单位的协调管理,协助业主方开展项目竣工验收、移交竣工资料等工作)。
2.2.2招标:编制符合项目的招标策划方案并实施,按程序组织招投标工作,拟定合同商务部分条款,配合招标人同其他单位进行商务谈判,参与合同编制及签订,完善后续资料备案及该项目的其他招标。
2.2.3造价:包括本项目的工程预算编制或审核、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合同商务谈判及造价条款的拟定、工程进度审核、实际变更及签证的审核)、竣工结算审核等咨询服务。
2.2.4监理:包括本工程的施工阶段“三控、三管、一协调”(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
2.2.5第三方质量检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建设工程涉及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检测项目,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等进行的检测。
2.3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2.4本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的工作目标
2.4.1进度控制目标:按咨询阶段服务内容要求。
2.4.2质量控制目标: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工程基本建设****建设部、****政府、****建设厅、建设部门涉及项目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文件。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2.4.3安全文明控制目标:严格执行有关安全与文明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4.4投资控制目标:实行全过程动态控制,限额设计和施工,限额投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项目统筹、招标代理、造价、监理、检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相关承诺)。
(2)监理单位:具备工程监理综合级资质或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检测单位: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证书和有效的国家或省(****监督局颁发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1.2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真实可查的社保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招标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从业人员资格证,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真实可查的社保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招标代理服务方提供);
(3)造价负责人:持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真实可查的社保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造价服务方提供);
(4)总监理工程师: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真实可查的社保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工程监理服务方提供);
(5)第三方质量检测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备专业技能资格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技能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真实可查的社保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方提供);
注:真实可查的社保证明材料指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扫描件,如是新成立的拟投单位或新入职的人员,尚未产生社保缴纳材料的附相关说明;如是退休返聘人员,投标人可以提供身份证、退休证及投标人企业的聘用合同。具体人数要求详见附件。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2)社会信誉良好,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cn/index.html)”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及项目分项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信息为准)。
注:以上信誉要求须提供书面承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以上信誉要求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或者评标过程中对可在网站能够查询到的信息进行网站查询,若发现投标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分项负责人具有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犯罪档案记录的,视为犯罪档案记录及失信被执行记录,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处理。
3.1.4其他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至****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任意2年的财务会计报告,****公司(成立不满1年)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月公司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或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第3.1款规定的要求。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1)联合体各方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相应工作和责任,牵头人为负责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的单位,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等均通过牵头人办理;
(2)联合体各方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3本次招标采用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4.1获取时间:2024年07月08日至2024年07月12日(**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4.2获取地点:**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cn/#/homePage)。
4.3获取方式: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查找到该项目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注: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请前****交易中心四楼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cn/#/homePage)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前已经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CA证书,此次无需重复办理,可直接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cn/#/homePage)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和方式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09时00分(**时间)。
5.2递交地点:**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cn/#/homePage)。
5.3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6.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文件解密方式
6.1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9日09时00分(**时间)。
6.2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开标厅一(**省**市**北路2号州政务局4楼)。
6.3解密方式:网络远程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此次投标只需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注:以下情况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评标阶段,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因投标人不按时完成解密;(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入失败;(3)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4)因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其他补充事宜
7.1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2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
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09时00分。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
注:1、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本项目应交保证金按估算价的2%计算为人民币大写:肆万肆仟元整(小写:44000.00元),现执行《****委员会等****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要求,实际收取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元整(小写:20000.00元),降幅54%。
2、本项目根据《****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4〕7号)第十八条规定:“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标的金额1000万元以下(含1000****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请采用这一方式的投标人在系统提交相关证明资料,如未提交相关证明资料视为未缴纳保证金(操作方式: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下载相关操作流程及要求,严格按照系统无失信记录免缴保证金流程要求提交,****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核验确认)。
7.2.1银行转账
银行转账的收款账号和户名:
开户名:****交易中心
开户行:****银行**支行
银行账号:118********001****000998
联系方式:0876-****966
注: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具体操作步骤请到**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cn/#/homePage)下载保证金操作手册。
7.2.2银行保函
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
注:具体操作步骤请到**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cn/#/homePage)下载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7.2.3保证保险
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企业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的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
注:采用保证保险的可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cn/#/homePage)或登录电子保函服务平台(www.****.com),按照网页提示要求完成投保操作。
7.2.4保证金的退还
7.2.4.1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合同签订后,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上申请审批后一个工作日退还,计息。
7.2.4.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上申请审批后一个工作日退还,计息。
7.2.5特别说明
7.2.5.1各投标人必须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确认并打印本项目的保证金缴纳回执或相应保函缴纳回执,并将回执单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如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内显示响应保证金未绑定的情况则视为该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供系统打印的保证金缴纳回执或响应保函缴纳回执的情况除外),评审小组将否决其投标。
7.2.5.2保证金确认:“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模块用于投标人对投标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行确认,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
7.2.5.3因工商注册名称变更造成退款单位与交款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书及变更后企业的退还申请,****中心审核后,按程序办理退款。
7.2.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招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投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
(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成交项目或无不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拒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5)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6)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3发布公告的媒介
7.3.1本公告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政府网”“**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
7.3.2与本项目相关信息请关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政府网”“**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7.3.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中路228号
电 话:0876-****421
8.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龙福二苑13号商铺
电 话:0876-****224
8.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0876-****224
附件:
项目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专业岗位 | 人员数量最低要求 | 岗位资格要求 | 岗位要求 | 备注 |
项目总负责人 | 1 | 是:√ 否:□ | 专职:√ 可兼任:□ | / |
招标负责人 | 1 | 是:√ 否:□ | 专职:√ 可兼任:□ | / |
招标从业人员 | 1 | 是:√ 否:□ | 专职:√ 可兼任:□ | / |
造价负责人 | 1 | 是:√ 否:□ | 专职:√ 可兼任:□ | / |
造价员 | 2 | 是:√ 否:□ | 专职:√ 可兼任:□ | /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是:√ 否:□ | 专职:√ 可兼任:□ | / |
监理员 | 3 | 是:√ 否:□ | 专职:√ 可兼任:□ | / |
第三方质量检测负责人 | 1 | 是:√ 否:□ | 专职:√ 可兼任:□ | / |
第三方质量检测员 | 2 | 是:√ 否:□ | 专职:√ 可兼任:□ | / |
注:1、表中“岗位资格要求”栏是、否提供岗位证书(资格证书)的在“□”内打“√”。
2、表中“岗位要求”栏专职、可兼任在“□”内打“√”。
3、此表为投标人配置“项目专业(管理)人员”最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