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已由川投(****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比选人为川投(****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比选范围、服务期及质量要求
2.1.项目名称:****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2.2.项目概况:根据《****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省省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集团、****公司《办公物资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办法,结合****经营管理需要等实际情况,拟采购商务车1辆,越野车1辆,皮卡车1辆。
2.3.项目限价:总价****000元(含购置税、保险(交强险、车船税、车损险、三者险200万)、上牌服务费等)以内。
第一包:越野车590000元(含购置税、保险(交强险、车船税、车损险、三者险200万)、上牌服务费等)以内;
第二包:皮卡车320000(含购置税、保险(交强险、车船税、车损险、三者险200万)、上牌服务费等)以内;
第三包:商务车390000元(含购置税、保险(交强险、车船税、车损险、三者险200万)、上牌服务费等)以内。
预算应包含车辆及附件货款、装具费用、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及其他应有的费用,车辆配置要求详见比选文件。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2.5.供应车辆交车及牌照上户地点:**省****市。
2.6.其他要求:比选申请人在**省****市对供应车辆有售后服务点。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管理部门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3****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比选申请人需在中华人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车辆生产企业产品公告上有登载(进口整车产品除外),提供网站截图或者其他证明材料。
3.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文件获取时间:比选文件自2024年07月05日至2024年07月09日09:00时- 17:00时(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①登陆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tfygcgfw.com))。通过注册账户与报名流程向平台缴纳人民币50元,该费用售后不退。②比选申请人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点击报名缴纳费用后,按照“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资料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比选代理机构邮箱****@163.com,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获取比选文件资料”,经比选代理确认后通过邮件形式回复告知比选申请人本项目的200元比选文件资料费的汇款信息,注:获取比选文件日期以比选文件资料费到账日期为准,未获取比选文件的单位不能参加比选。请比选人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比选申请操作。若比选申请人缴费到错误账号,将无法购买比选文件、无法进行该项目比选;同时由于退回款项延迟等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4.3比选文件资料费:200元/份(比选文件资料费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4.4比选申请人在购买比选文件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a.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介绍信中必须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b.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比选申请人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4.5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7月12日14:00;地点为**市**区吉庆三路333****中心2期1栋4单元21楼5号****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天府阳光(https://www.****.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川投(****公司 地 址:**省****市**街道天****医院1号楼雅园 联 系 人:白鹏 电 话:158****5259 |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吉庆三路333****中心2期1栋4单元21楼5号 联 系 人: 李雨菲 电 话: 190****4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