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年度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结果公示
根据《****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和《关于开展2022-2023****中心复审的通知》要求,我厅组织了2022—2023****中心评价工作,经第三方组织评审,拟将评价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5日~7月12日。 对自愿申请取消并主动放弃的******公司、**正平****公司2****中心予以撤销;对60分以下评价不合格的******公司、青****公司、****公司3****中心予以撤销;对60—65分评价及格的****公司、**天****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公司、**互助天佑****公司、******公司7****中心予以警告。(评价分数详见附表)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信息化厅。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及证明材料,以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 联系电话:0971-****701 **** 2024年7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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