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工业固废填埋场及可利用工业废渣堆场堆存方式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和“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环境保护部的有关要求,****填埋场及可利用工业废渣堆场堆存方式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填埋场及可利用工业废渣堆场堆存方式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园区******公司西北约13公里处,****填埋场厂区范围内改造,项目中心坐标为E:106.****28799,N:40.****92403;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成环保固化车间1座,占地面积754m2,包括搅拌车间、倾倒车间、泵房;****填埋场范围内采用固化堆存专利技术进行改造,使固化堆存高度达到40m,固化堆存坡度60°,采取固化堆存后一期工程堆存量可由现状的310万m3(420万t)增加至340万m3(460万t)。项目最大年接收一般工业固废80万t(57万m3)(平均日接收石膏560t,粉煤灰1150t,炉渣480t)。服务年限可增加0.7年。本改造项目建成后建设后固废填埋种类不变,Ⅱ类场设计不变。本项目环保固化车间及其配套设施开工时间为2024年3月21日,竣工时间为2024年4月31日。
公示时间: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8月2日;
联系人:邬经理;
联系电话:173****609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加盖公章。
附件1: 验收意见 --****填埋场及可利用工业废渣堆场堆存方式改造项目.pdf 1.4 MB ,
附件2: 会后终稿--验收监测报告-****填埋场及可利用工业废渣堆场堆存方式改造项目.pdf 25.4 M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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