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南环路等街区市政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洛滨大道人行道改造已****服务局以荔政审字【2024】10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县 **内
2.2 工程规模:该项目建设内容为对洛滨大道中段人行道进行改造,西起西三环**北新街,全场约1471米,面积约23870平方米。
2.3项目投资总额:约900万元;
2.4计划工期:120天;
2.5招标范围:**县**南环路等街区市政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洛滨大道人行道改造,为对洛滨大道中段人行道进行改造,西起西三环**北新街,全长约1471米,面积约23870平方米。(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6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段。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补充说明:每个投标人只能对招标人同期公告中的其中一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同一投标人不得同时申请两个标段。
3.4其它要求:
1、申请人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执业基本信息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2、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申请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4、申请人不得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7 月 5 日 17 时00 分至2024 年7 月 10日 17 时 00 分(纸质标书发售期时间为每日9时至17时12时至14时休息),在********酒店十字向南20米)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安全考核合格证,省外企业需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化一体平台”可查询到企业基本信息(附网站截图),上述证件需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26日14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 14 时 30 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交易中心开标十室(**省**市**区乐天大街西段与渭清路十字东北角三楼)。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省公共**交易平台》、《**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县建设****办公室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址: | **省**市**县洛滨大道中段 | 地址: | **市**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E座29层 |
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人: | 智工 |
电话: | 0913-****973 | 电话: | 151****07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