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老年人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财政局关****政府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对****2022年老年人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老年人服务项目合同 合同金额(万元):1875.56 中标供应商:****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甲、乙双方在补充协议(一)中明确约定:“甲方从签订合同之日起每月20日(如遇节假日顺延)对当月服务进行老年人服务质量考评(考评依据按照招、投标文件及合同内容执行),根据考评结果支付服务费,考评采取总分200分计分制,170分及以上为考评合格。并于当月底之前支付当月服务费,低于 170 分(不含 170 分)为考评不合格。2024年合同服务期限最后一个月的款项,于当月底进行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于次月支付服务费。”老年人服务项目2024年3月服务质量考评结果为合格,应依约在4月月底前支付服务费。现因2024年3月实际产生的老人服务经费超出2024年年初的财政预算,无法如期支付服务费,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约定2024年3月老人服务经费(1,301,477.00元)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支付。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2022年老年人服务项目合同补充协议》,中心应于每月20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进行服务质量考评,并于当月底之前支付当月服务费。因2023年12月16日财政封账原因,在途单据无法完成支付,中心提出结转申请,但因老年人服务项目的工作内容属于延续性项目且2024年仍有预算,12月18日区财政局通知不予结转12月份老人服务经费,并将中心老年人服务2023年剩余经费收回,该笔费用(1,204,076.75元)实际支付时间调整为2024年2月8日,导致2024年预算指标金额不足以支付本项目后续老人服务经费。现2024年3月老人服务经费实际发生1,301,477.00元,超出预算指标24,492.16元,导致无法支付。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2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联系方式: 采购人:****(单位名称) 地址:**市**区太宁路69号 联系电话:0755-****6166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