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要求,现将项目基本信息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年处理5万吨废锂电池/含有色金属废料综合回收和利用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拟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内容为建设办公楼、1#厂房、2#厂房、3#研发楼、5#门卫、消防水池、废水处理站及配套附属设施等,生产线建设主要包括回转窑焙烧系统、废锂电池回收处理系统等,生产内容为①年处理0.5万吨磨削料,制成钨酸钠、钼酸钠溶液后外售,②年综合利用2万吨废锂电池,废电池拆解成电池黑粉及固体废物,回收得碳酸锂、硫酸锰、氢氧化钴、氢氧化镍、硫酸钠等外售。
二期建设4#倒班室,生产线建设主要包括废锂电池梯次利用生产线、锂矿/锂泥综合回收生产线、磨削料湿法回收生产线、次氧化锌湿法回收生产线,生产内容为①新增1万吨废锂电池,全厂共年处理3万吨废锂电池,其中1万吨废锂电池梯次利用,剩余废锂电池拆解成电池黑粉及固体废物,回收得碳酸锂、硫酸锰、氢氧化钴、氢氧化镍、硫酸钠等外售;②新增年处理1万吨锂矿/锂泥,回收碳酸锂产品、氢氧化铝副产品、硫酸钠副产品等外售;③一期工程制得的钨酸钠、钼酸钠溶液不再外售,厂内进一步处理回收得钨酸钙、氧化钼等外售;④新增年处理0.5万吨次氧化锌,回收氧化锌等外售。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6933.88m2,劳动定员150人,全年工作330天,采用一天三班工作制,每班八小时,厂区提供食宿。
项目地址:**市**县有色****基地内。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N 24.980142°,E 114.893912°。
项目性质:**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
本项目在施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建筑垃圾可能会影响到地表水、环境空气和声环境质量,同时对区域景观也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2、运营期环境影响
(1)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生产废水预处理后经MVR蒸发器蒸发,全部回用,生活污水****园区****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对**的水环境影响较小,可以接受。
(2)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为回转窑废气、酸浸出废气、烘干废气、破碎热解废气、氨尾气、萃取有机废气。正常排放情况下,本项目废气排放对各关心点及项目预测网格点的污染物浓度贡献值不大,满足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年均贡献浓度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30%的条件,并且各污染物预测浓度叠加现状浓度、区域在建、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仍不会出现超标现象。可见,正常排放情况下,废气排放对当地大气环境影响不大,可以接受。
(3)噪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所在区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项目主要设备噪声范围为80~90dB(A)。从预测结果可以看出,在采取了相应处理措施后噪声影响值明显下降,厂界噪声预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弃物影响
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包括危险废物以及一般固废。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拟交由有处理能力的专业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和处理、处置。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直接影响。
(5)地下水影响
在项目发生预测所设定的污染泄漏事故,及时有效地采取防渗应急措施,定期监测地下水水质,少量废水渗漏发生后对下游地下水造成一定范围的污染,但影响范围有限,且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因此本项目废水非正常状况地下水下不会对环境保护目标造成危害。
(6)土壤影响
本次评价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从大气沉降、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三个影响途径,分析项目运营对土壤环境的影响。经预测,企业运行10年、20年、30年,项目排放的镍、钴废气沉降入土壤增量不大,叠加本底后,均不会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筛选值,大气沉降对土壤影响较小,同时在企业做好三防控和分区防渗措施的情况下,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对土壤的影响较小。综上,项目运营期对土壤的影响较小,可以接受。
(7)环境风险
本项目危险物质对环境的影响途径包括直接污染和次生/伴生污染。直接污染通常是有毒有害物质泄漏至大气环境,造成环境污染。地下水防渗措施缺失或失效,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针对项目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污染事故如泄漏、火灾、爆炸等,本评价已提出初步的防范对策措施和突发事故应急方案。建设单位必须根据消防和劳动安全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风险防范和事故应急工作。建设单位应在施工过程、营运过程切实落实消防和劳动安全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及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对策建议,则可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风险。在加强管理的前提下,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治理措施
施工期的噪声、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将会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由于施工期不长,施工期污染是临时性的,在施工结束后此类污染源即可消除。只要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管理工作,文明施工,切实落实上述各项环保措施,施工期间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2、运营期污染治理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产废水预处理后经MVR蒸发器蒸发,全部回用。生活污水经化****基地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
(2)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按照国家相关环保法规要求,生产过程尽量采用密闭一体化生产技术,提高集气效率。回转窑废气经“沉降室+表冷管+布袋除尘器+二级碱液喷淋+湿电除尘”处理。浸出及配酸产生的硫酸雾废气收集后经“三级碱喷淋塔”处理后排放。碳酸锂和硫酸锰烘干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破碎热解废气经“焚烧+急冷+除尘+布袋+碱吸收+吸附”处理后排放。萃取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拟对高噪声生产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处理,通过隔声、减振、消声、吸声综合处理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固废实行分类收集、分别处置;建设单位拟对本项目固废实行分类收集、分别处置;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对外排放;一般固废外售**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和处理、处置。
四、综合结论
****年处理5万吨废锂电池/含有色金属废料综合回收和利用项目符合国家和**省相关产业政策,符合相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广****工业园的准入条件,选址合理;建设单位对项目产生的各种污染物,提出了有效的环保治理方案,经过预测评价,正常排放不会导致环境质量超标,环境质量保持在现有功能标准内;项目污染物排放量在集聚区总量控制指标内;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控制范围;公众调查结果表明没有反对意见;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相容性好。
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年处理5万吨废锂电池/含有色金属废料综合回收和利用项目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150****7591
六、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公司
地址:**省**市**区西联镇沐溪大道170号**粤商特种材料创新园一幢3层19号办公房
联 系 人:林工 联系电话:0751-****090 邮箱:****305082 @qq.com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查阅,****公司或环评单位获得;
2、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见报告书)的公民、法人和组织的意见,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3、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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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