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检测站向我局提出关于河****检测站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申请,我局依法依规组织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3〕1号)的有关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市**区东江路。
二、具体调整内容
局部调整1#、4#楼建筑单体设计方案,将原不上人屋面调整为上人屋面,并增加出屋面楼梯间。调整后1#楼总建筑面积由原审批的2040.76平方米调整为2112.92平方米;4#楼总建筑面积由原审批的1326.99平方米调整为1399.23平方米。
以上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后,该地块总建筑面积由原审批的5367.75平方米调整为5512.15平方米,容积率由原审批的0.371调整为0.381,其他建筑密度和绿地率等指标均保持不变。其调
整后的设计方案及其各项规划指标均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具体调整内容详见附件。
三、公示时间
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5日。
四、公示地点
(一)**市**区颐园路127号一楼公告栏。
(二)****官方网站(http://zrzyj.****.cn/)。
(三)项目所在地。
(四)**日报。
该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调整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反映至我局**办公区(地址:**市**区颐园路120号,邮编:547000,联系电话:0778-****819)。如要求举行听证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附件:1.河****检测站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对比图
2.河****检测站项目技术经济指标调整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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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