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我镇完成了横沥****园区(石涌**村片区)统筹规划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对规划成果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范围
横沥****园区位于横沥镇西部,园区范围北至**路,南至恒泉路,东临广深铁路,西至**一路,总面积约284.82公顷(4272亩)。
二、规划内容
(一)用地布局:以工业用地为主,占比达62%,适当布局居住、文化、体育和商业等配套设施。总体建设用地263.82公顷,其中工业用地177.11公顷、居住用地25.46公顷、公共绿地3.08公顷、公共设施用地1.3公顷、道路广场用地54.36公顷、市政公用设施用地2.47公顷。园区规划2处用地规模约10.98公顷的保障性住房用地和2处用地规模约5.63公顷的安置房。****幼儿园、****中心、社区警务室等配套设施。
(二)开发容量:项目实际开发容量为743.09万平方米,其中传统产业开发容量681.83万平方米,容积率取值为3.5-4.0,居住开发容量61.26万平方米(其中保障房34.03万平方米、安置房16.34万平方米、现状保留私宅10.90万平方米),容积率取值为2.9-3.1,实际开发容量未突破区片开发量上限,并符合《**市密度分区管理技术标准(试行)》(东自然资(2019)521号)要求。
(三)路网系统:规划形成“三横三纵”的路网格局,构建“内畅外联”的交通体系,三横:**路-北环路、规划一路、恒泉路;三纵:规划三路、环城路、**一路。
(四)单元划分:片区内共划分为17个改造单元:1、2、3、4、14****政府收储模式;7、9、17号单元拟采取权利人自改的改造模式;5、6、8、10、11、16号单元拟采取公开招引实施主体的改造模式;12、13、15号单元拟采取村集体自改的改造模式。其中1号单元地块、2号单元部分地块纳入首期实施。
三、公示时间
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5日。
四、公示方式
横沥镇西部现代化产业园片区统筹规划成果的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一)网上公示:******局网站(http://nr.****.cn/ztpd/csgx/gggs/index.html)、****政府网站(http://www.****.cn/hengli/)。
(二)现场展示:****中心公告栏、石涌村 政务公告栏。
五、意见反馈
凡是对本次规划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将相关意见投入设在现场的意见收集箱;
(二)网站留言;
(三)将相关意见邮寄到**市横沥镇**工业区一区西聚路6号(邮编523460),信封表面须注明“横沥****园区(石涌**村片区)统筹规划公示意见”。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市横沥镇**工业区一区西聚路6号
联系电话:0769-****2837
七、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内向横沥镇**村(现****指挥部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件:1.**市横沥****园区(石涌**村片区)统筹规划区位图
2.**市横沥****园区(石涌**村片区)统筹规划片区用地模拟方案图
3.**市横沥****园区(石涌**村片区)统筹规划控制导则
****
2024年7月5日
附件:
1.附件1:**市横沥****园区(石涌**村片区)统筹规划区位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