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分次XXX生产线招标人为****,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10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分次xxx生产线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分次XXX生产线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签订后十个月完成真料试产,通过产线总验收(包括安全验收)。其中签订后一个月通过详细设计方案评审,六个月完成设备第一次预验收,七个月完成设备第二次预验收。 | 货物交至**省**市**** | 800.00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3.1.2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3.1.3投标人须****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银行柜台开具,需提供原件(如盖章行与开户行不一致,需说明原因);如为银行电开,需提供打****银行网页截图。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05日 22时00分00秒至2024年07月12日 17时00分00秒(**时间,下同),在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bid.norincogroup-ebuy.com)注册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 图纸类别:无图纸。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29日 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此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5.2 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市市辖区**区金沟河路与采石北路十字路口东南角88号大楼一层。
5.3 投标人递交的纸质版文件仅作为资料归档使用,如果开标现场平台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则认为此次投标无效,不再使用纸质版投标文件参与评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兵器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norincogroup-ebuy.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 ****
地址: **市**路惠丰街1号
邮编:
联系人: 赵华
电话: 180****2935
传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市**区金沟河路与采石北路十字路口东南角88号大楼一层
邮编:
联系人: 刘女士
电话: 010-****9059
传真: 010-****9153
电子邮件: ****@zonkex.com
单位名称: ****公司
联系人: 悦亚茹
地址: **市**路惠丰街1号
电话: 180****5102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