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链路宽带及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6日 10:30(**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链路宽带及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元):****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链路宽带及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套模块化机房建设,新老机房搬*及环境改造,10间云桌面教室共490套(含桌椅和硬件以及配套施工)、服务器集群建设、智慧校园软件服务平台建设等相关售后维护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采****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3.投标人须具有工信部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证书(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的财务报表;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按成立年限提供。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内单位实缴社会保险费用证明,若供应商成立不满3个月,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单位实缴社会保险费用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营业执****机关出具的近3个月的税收证明;若供应商成立不满3个月,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收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没有行政处罚记录(需提供投标人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对投标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9.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10.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公司,****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同一标段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6日至2024年07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6日 10:30(**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6日 10:30(**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西路62号
联系方式:186****16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胡杨河市天北新区聚鑫园-团结北街43幢24号
联系方式:0992-****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丽丽
电 话:09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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