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市董铺、****水库大坝及管理区绿化管养(二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市董铺﹒****管理处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05日 15:54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6月06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6月19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敏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1-****6027 | ||
采购单位 | **市董铺﹒****管理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市辖区环湖东路13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51-****6027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路3436号千城大厦7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51-****6985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董铺、****水库大坝及管理区绿化管养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五章 第一部分合同书 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修改为:“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 0.1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10 %;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0.1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10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市董铺●****管理处
地址:**省**市市辖区环湖东路131号
联系方式:0551-****6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大道与福****广场七楼
联系方法:188****54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施工
电话:188****5478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