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国能**10万千瓦复合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公司国能**10万千瓦复合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招标人为****,项目单位为:****,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只划分一个标段。
2.1.1本项目位于**省**市芝阳镇,距离东北侧**市直线距离约18km,场址区坐标位于东经110.26°~110.32°,北纬 35.34°~35.40°之间,海拔高度约520米~990米。本项目用地面积约为220ha(约3300.10亩)。场址紧邻G108国道,周边有硬化村道可直达场址区,对外交通便利。本项目建设用地符合国家有关土地利用政策,土地性质为园地,地形****电站。
本项目规划额定容量100MW,运行期25年。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采购范围为国能**10万千瓦复合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升压站、集电线路及送出工程施工准备、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并网、培训、试运行、验收、移交生产等 EPC 总承包一揽子交钥匙工程(工程建设监理、设备建造除外),包括但不仅限于:
1)勘察设计主要包括光伏区、35kV集电线路(包含电缆、架空部分),
2)光伏场区(含35kV集电线路):所有设备和材料采购、供货、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
3)110kV升压站:所有设备和材料采购、供货、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二次倒运、到货验收、性能试验、仓储保管等,包括但不限于110kV主变及其附件、110kVGIS成套设备、35kV配电装置(SF6充气柜)、动态无功补偿(水冷)成套装置、全站防雷及设备接地(包括电气设备、设备支架、构架和辅助装置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和防雷接地)、全站电缆、二次及综合自动化设备、通讯系统设备、计量系统设备、集中监控系统设备
4)承包人需在发包人的监督下招标确定110kV送出线路施工单位。110kV送出线路工程包****电站升压站至****电站的110kV输电线路****电站间隔扩建的所有勘察设计(含评审并取得评审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所需要的项目地质详细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送出线路设计审查需由发包人参与)
5)项目建设手续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升压站建设用地永久征地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一切因法律、规范规定等需要业主出面的工作,业主积极配合,但所办事项的业务联系、协调、责任及所需费用由总包方承担,工作范围见界限表,界限表未明确的内容均由承包人负责。
1)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开始时间:2024年9月10日。
计划工期结束时间:2025年 6月30日光伏方阵全容量并网。
春节期间7天(2025年1月29日-2月4日)不计入总工期。
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质量目标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建设质量满足国家、行业强制性条文要求,达到设计标准。
①不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②按分项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合格率100%,建筑工程优良率≥85%(按电力行业标准进行建筑部分验收的工程),安装工程优良率≥95%。
③节能、生态环保指标符合国家及地方标准,建设生态**型工程。
④机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同类工程先进水平。
⑤工程档案管理规范,文件归档齐全,内容详细,真实准确,且移交及时。
⑥工程(机组)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行,高标准实现达标投产。
3)安健环目标
(1)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
(2)不发生一般及以上施工机械损坏事故。
(3)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
(4)不发生负同等责任的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
(5)不发生施工垮(坍)塌事故。
(6)不发生施工现场人员群体性健康事件。
(7)不发生职业病及职业伤害事件。
(8)项目安全设施、防治污染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满足“三同时”要求。
(9)不发生环境污染****政府环保通报事件。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等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50MW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科技六路 31 号华鼎国际 B座
邮 编:710000
联 系 人:张玉霞
电 话:029-****0337
电子邮箱:****1177@chnenergy.****.cn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新**丝绸之路大道国能大厦717室
邮 编:010000
联 系 人:李远
电 话:0471-****786
电子邮箱:****7630@chnenergy.****.cn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1370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