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推进和规范******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工作,了解公众对该规划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将******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进行第一次公告,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要
****开发区是1993****政府****开发区,****园区面积为12.0024平方公里,****开发区一期地块(以下简称 区块一 ****开发区****园区地块(以下简称 区块二 )。2013年7****政府批准两个区域地块整合,****开发区管辖。2019年1月,****政府批准(皖政秘[2019]7号),****开发区正式更名为******开发区。
******开发区园区区块一核准规划面积为5.66km2,四至范围为:**涡**岸大堤、南至药都大道、西至京九铁路、北至涡**岸大堤,主导产业为医药和农产品加工;2006年11月,开发区委****研究院编制完成《****开发区一期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007年6月,****保护厅以 环评函[2007]536号 出具了该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开发区园区区块二核准规划面积11.4km2,四至范围为:**汤王大道、南至合欢路、西至105国道、北至紫苑路,主导产业为现代中药产业;2012年3月,开发区委****研究院编制完成《****开发区现代中药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012年7月,****保护厅以 环评函[2012]781号 出具了该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开发区在先前开发建设过程中所带来的环境影响,确保开发区更加有序、合理地开发和可持续发展,创建和谐型区域,同时根据《****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4号)及《关于开****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7]1673号)等文件要求,实****园区,规划编制部门应组织开展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区管委会委托开展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闫主任
电子邮箱:****@qq.com
联系电话:0558-****12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汇****公司
地 址:**省**市高新区创新产业园二期G2栋5楼
联 系 人:胡工
联系电话:0551-****1473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规划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评价重点;
(2)正式工作阶段:主要工作为环境现状调查和区域规划分析,****开发区发展现状,开展回顾性评价与分析;
(3)报告书编制阶段: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到的各种资料、数据,得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2、工作目的:
通过跟踪评价,了解开发区发展规划、环评报告与环评审查意见要求的执行情况,掌握区域环境质量及变化趋势,排查区域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明确缓解及解决问题的措施方案;按照 环保优先 、 不欠新帐、多还旧帐 的原则,通过调整、改进、完善其发展规划,促进开发区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3、主要工作内容
(1)开发区规划、环评和审查意见要求及其执行情况;
(2)开发区规划执行与发展现状调查与评价;
(3)不利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有效性评价;
(4)规划实施以来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及成因分析;
(5)开发区发展现状与规划的协调性及合理性分析;
(6)后续规划实施的不确定性分析;
(7)规划实施以来对区域**环境承载力的影响;
(8)后续规划实施的环境管理及监控计划;
(9)规划实施以来 三线一单 落实和执行情况;
(10)公众参与,开展一定范围的专家咨询,进行公众问卷调查,了解和分析公众对规划的态度和意见;
(11)后续规划实施过程中要求与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主要针对以下事项征求公众意见:对环境质量现状及交通等现状的满意程度、对经开区后续规划开发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对区域开发环保措施的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见网站链接),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规划实施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反馈对本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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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4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姓 名 | ||
身份证号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经常居住地址 | ||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单位名称 | ||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地 址 | ||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