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空气质量网格化监测管控系统项目运维服务项目(二次)
**县空气质量网格化监测管控系统项目运维服务项目(二次)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空气质量网格化监测管控系统项目运维服务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市**区凤岭路世纪城三区桂花苑2-4幢2-4(F)1-1、2-1、3-1号 | 99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1-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县空气质量网格化监测管控系统项目运维服务项目 | 详见《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 | 详见《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 详见《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 | 99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潮勇(采购人代表)、文渊、张玉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中华人****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及中华人民******办公厅价格[2003]857号有关规定下浮5%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合同包1: 1.410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财政厅****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政府釆购网 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 政采贷 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2.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局;电话:028-****208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县南塔街道新南路97号
联系方式:135****47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书台路129****商贸城一期(1、2、3)-2(F)22-6号
联系方式:028-****55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女士
电话:028-****5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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