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市**区**新平灌区工程施工(五标段)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市**区**新平灌区工程施工(五标段) | |
标段编号 | WH10GC2024SL276801 | |
招标人 | 名称 | **** |
地址 | **市繁****服务中心 8 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少鹏 187****5622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地址 | **市湾沚区世贸大厦1407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马季 133****3610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7月05日 | |
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 |
投标报价(元) | ****3095.68 | |
项目负责人 | 郭翔 | |
证书编号:鲁137********24032 | ||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 | ||
工期(天) | 330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合同名称:**市**区**街办夹沟河治理及农田防洪排涝工程项目,合同时间:2019年10月,合同金额:2213.00万元。 | |
规定公示的 | 项目负责人业绩:1.合同名称:**市**区**街办夹沟河治理及农田防洪排涝工程项目,合同金额:2213万元;2.合同名称:**市秦口河(**县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2标,合同金额:3080.00万元。 | |
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 |
投标报价(元) | ****1150.43 | |
项目负责人 | 孙林 | |
证书编号:皖134********27599 | ||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 | ||
工期(天) | 330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合同名称:**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盛桥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变更项目施工三标,合同时间:2024年04月,合同金额:4721.00万元。 | |
规定公示的 | 项目负责人业绩:1.合同名称:**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盛桥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变更项目施工三标,合同金额:4721.00万元; 2.合同名称:**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合同金额:4202.00万元。 | |
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锦****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 |
投标报价(元) | ****6510.04 | |
项目负责人 | 刘华 | |
证书编号:鄂142********03714 | ||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 ||
工期(天) | 330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合同名称:三峡后续工作长江中下游影响处理****段二期河道整治工程2021年度提前批项目(**市罗家潭-杨家垴、**县耀**堤)第8标段,合同时间:2022年04月,合同金额:3792.00万元。 | |
规定公示的 | 项目负责人业绩:1.合同名称:三峡后续工作长江中下游影响处理****段二期河道整治工程2021年度提前批项目(**市罗家潭-杨家垴、**县耀**堤)第8标段,合同金额:3792.00万元;2.合同名称:三峡后续工作长江中下游影响处理****段一期河道整治工程第一批项目施工第三标段,合同金额:3781.00万元。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1.******公司,否决原因及理由:投标人提供的企业资格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样本值单位:******公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省东****公司、****集团有限公司、**信和****公司。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 http://whsggzy.****.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市****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cn),联系电话:0553-****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