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市大山镇**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出让人:****
(二)出让采矿权名称:**市大山镇**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三)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四)矿权位置:**市大山镇**村;
(五)**面积:0.1716km2;
(六)**量:384.44万立方米(1038万吨);
(七)挂牌起始价:134.56万元;
(八)增价幅度:5万元及其整数倍;
(九)竞买保证金:27万元;
(十)出让年限:10年;
(十一)拟建生产规模:暂定80万吨/年(最终以评审通过的《矿产**绿色开发利用(三合一)方案》为准);
(十二)**范围拐点坐标(2000坐标系):
1,****632.000,****1664.000;
2,****773.999,****1958.000;
3,****687.999,****2120.000;
4,****180.000,****1777.000;
5,****266.000,****1573.000;
开采标高:+1810米-+1730米。
二、竞买人申请条件
(一)竞买人应为中华****公司、企业、其它组织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符合相关经营许可条件的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二)竞买人只能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
(三)存在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人民法院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名单”,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申请人禁止参与本次竞买。
三、出让地点
****(网上挂牌出让)
四、时间安排
(一)出让公告:2024年7月9日9:00至2024年8月5日16:00。
(二)申请报名:2024年7月9日9:00至2024年8月5日16:00。
(三)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8月5日16:00。
(四)挂牌时间:2024年8月6日9:00起至2024年8月19日15:30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报名方法
(一)竞买人须在****(六****开发区物流园公租房综合楼)一楼大厅前台CA公司窗口办理CA证书后,方可参加该项目的网上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
(二)竞买人办理CA证书后,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站点击网页右侧“用户登录”,选择“交易平台(2022年版)”,凭CA证书登录报名。
(三)办理CA证书联系电话:0858-****752、****731。
(四)交易系统操作咨询及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58-****767。
六、竞买保证金交纳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截止时间:保证金应在报名时间截****银行****银行时间为准)。
(二)金额:人民币27万元
(三)收款账户信息:
1.账户名称:****
2.开户银行:****银行**高新支行
3.银行账号:520********109999999
(四)意向****银行账户名称必须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缴纳保证金时须注明参与竞买的区块名称)。****银行造成的未按时到账的,风险自行承担,未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将不能参与挂牌竞价。
(五)未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回;竞得人的保证金在缴纳完成出让收益(成交价部分)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回;主动放弃报名或竞买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保证金于竞买资格审查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回;项目发生中止或终止的,保证金于相关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回。保证金退回时均不计息。
七、竞买人需提交的资料
(一)《竞买申请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含身份证复印件),受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竞买承诺书》。
以上申请资料须加盖公章,在网上报名时上传PDF扫描件到交易系统,以便审核。
(四)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拍照或扫描件。
八、竞得规则
(一)网上挂牌期限截止无人报价,系统确认挂牌不成交。
(二)网上挂牌期限内只有1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挂牌起始价的,挂牌成交;
(三)网上挂牌期限内有2个及以上的竞买人报价,如无竞买人向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提交网上现场竞价(限时竞价)申请愿意参加网上现场竞价(限时竟价)的,以网上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四)在网上挂牌期限内无报价者或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五)网上现场竞价(限时竞价)
挂牌时间截止前,有竞买人通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提交网上现场竞价(限时竞价)申请的,通过网上现场竞价(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网上现场竞价(限时竞价)按以下规则和程序进行:
1.挂牌时间届满,转入12分钟网上现场竞价(限时竞价)。网上现场竞价(限时竞价)的起始价为网上挂牌活动截止时的最高报价增加至少一个加价幅度后的价格。
2.参加网上现场竞价(限时竞价)的竞买人按照竞价规则应价或报价,每报出新价,即顺延12分钟继续竞价,直至该12分钟届满无人应价。
3.系统确认最高应价或报价者为竞得人。在网上现场竞价(限时竞价)中无竞买人报价的,以网上挂牌截止时报价最高且报价不低于挂牌起始价者为竞得人。
九、出让合同签订
竞买结束后,挂牌成交的,出让人与竞得人签订《矿业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同时将出让结果在自然**部、****、交易中心网站同步公示出让结果,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在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向****提交《采矿权出让合同的申请》,同时提交《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与****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后,根据合同约定办理采矿许可证,逾期提交申请的,取消竞得资格。
十、出让收益缴纳方式
(一)采矿权出让收益按照《财政部 自然**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厅、****税务局、****中心支行关于印发〈**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黔财综〔2018〕1号)规定,在签订出让合同后,出让人将出让收益的缴纳信****机关,****机关缴纳。应缴数额、缴纳方式和缴纳时间等要求,在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的出让合同中约定。
(二)本次出让项目必须一次性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不接受分期缴纳。
十一、风险提示
(一)出让人提供的地质资料勘查程度低,不对竞买申请人构成任何承诺,竞买申请人自行评估投资风险和回报。
(二)因自然**部实行采矿权**统一配号,该宗采矿权的矿业权设置方案尚未批复备案入库,若出让后配号系统不能配号,出让人不能向竞得人颁发采矿许可证,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出让人不承担责任。
(三)竞得人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应依法完善林业、环保、安全生产、土地使用等手续,因未能完善手续等原因造成不能开采建设,竞得人自行承担风险,出让人对办理上述手续不作任何承诺,若上述手续未能完成导致无法办理采矿权登记或无法实施开采、生产活动的,出让人均不承担责任。
(四)竞得人在竞得零星区块取得采矿许可证后,需自行解决完善矿山水、电、路等配套设施,拟出让采矿权范围内涉及的土地以及坟墓、输电线路等开采需要拆除的地面附着物、建筑物等由竞得人自行协调搬迁补偿,所需资金由竞得人负责。
(五)本次出让矿产**开采具有较大的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策法规变化。因国家、省、市、区产业政策调整以及其他原因造成无法办理采矿权登记及实施开采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六)竞得人领取采矿许可证获得采矿权后,在开采活动中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发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自然**主管部门将依法给予包括吊销采矿许可证在内的行政处罚,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得人承担,出让人不退还已收取的采矿权出让收益等相关费用。
(七)竞买人应充分考虑以上风险,慎重决策,因上述原因或其他非出让人过失造成无法办理后续有关手续或开采**损减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出让人已经收取的出让收益等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八)竞买人一旦提交《采矿权竞买申请书》,即视为对出让条件无异议。
(九)出让机构(****)对《**省**市大山镇**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普查报告》未进行任何评审备案,不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建议竞买人先进行实地考察核实后再参与竞拍。竞拍人一旦参与竞拍活动,即视为同意并认可该**量,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后果。
十二、须注意的重要事项
(一)根据《******厅关于印发助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黔自然资发〔2019〕25号)、《****政府关于商请增加砂石矿山采矿权指标的函》(**府函〔2021〕13号)、《******局关于的复函》(**自然资复〔2021〕9号)等文件,同意**市增加1个砂石矿山指标(即**市大山镇**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用于巩固**市保基乡脱贫攻坚工作成果及助推乡村**建设,竞得人依法取得采矿权后,需与******人民政府签订《矿产**互建共享协议》,并按双方签订的协议履行相关义务。
(二)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交易,对违反公共**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不履行相关法定义务或不按约定缴纳相关费用的,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规定,由法院、市场监管局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存在出让文件中相关违约情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如竞得人因违反法律法规被取消竞买资格或因自身原因放弃竞买资格,****将******将重新组织出让。
(四)竞得人竞得后须按规定组织编制《矿产**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并提交相关机构或专家进行审查,并承诺按照审查通过《矿产**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实施开采活动;出让信息中的生产规模为拟建规模,最终以评审通过后的《矿产**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为准。
(五)竞得人双方责任、义务及违约责任等具体事项在采矿权出让合同中予以约定。
(六)挂牌成交后,竞得人自行备齐办理采矿权登记所需的审批要件,依法向自然**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
(七)竞得人必须按照相应的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
(八)本次出让的**市大山镇**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前期相关工****商贸****公司完成,竞得****公司协商支付前期投入,若协商不成的,可由双方共同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前期投入。
十三、有关说明
(一)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二)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等方式竞买申请;
(三)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时间,所指资金币种均为人民币;
(四)本次出让在交易过程中出现异议和投诉,可向****或通过其他正常渠道反映。咨询电话:0858-****656。
十四、联系电话
****,电话0858-****718;
**市自然资局矿管科,电话0858-****656。
十五、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高新支行
银行账号:520********109999999
2024年7月8日
文件预览:
**市大山镇**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出让公告.pdf
**市大山镇**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出让文件.pdf